工作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文件库 正文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村镇建设处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我要打印         关闭

宁建(村)发〔2023〕8号

各地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罗县、盐池县、同心县、隆德县、贺兰县、中宁县人民政府,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部署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23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建村〔2023〕26号),今年,我区在继续推进2022年4个国家级样本县整改提高、再次评价的同时,进一步扩大评价范围,增加银川市贺兰县、中卫市中宁县2个自治区级样本县,开展2023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乡村建设评价作为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抓手,以县域为单元开展评价,全面掌握乡村建设状况和水平,深入查找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指导各地运用好评价成果,采取措施统筹解决评价发现的问题,提高乡村建设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评价内容和工作方式

(一)评价内容。围绕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要求,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从农房建设、配套设施、公共服务、县镇辐射带动等方面开展评价,构建包括农房建设、村庄建设、县镇建设、发展水平4方面57项指标的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2),使乡村建设情况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

(二)工作分工。乡村建设评价采取第三方评价方式开展,北方民族大学专家团队牵头撰写自治区级评价报告、评价吴忠市同心县、盐池县;宁夏大学专家团队配合自治区级评价报告撰写,评价石嘴山市平罗县、银川市贺兰县、固原市隆德县、中卫市中宁县(见附件1)。

(三)工作职责。

1.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自治区2023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样本县及所在地级市配合自治区级专家团队开展评价工作。建立省级乡村建设评价信息系统,并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系统对接。及时向自治区政府报告乡村建设评价有关情况,反馈样本县评价报告,对工作进度、质量等进行督促指导把关,审核自治区和样本县的评价工作方案、评价报告及评价结果运用方案,并对省级专家团队给予必要的经费等支持。针对评价反映出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短板,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推动解决。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完善相关政策,加强对样本县的指导,提升乡村建设水平,逐步形成“开展评价、查找问题、推动解决”的工作机制。

2.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协调市级有关部门提供城镇对比所需要的城市指标数据并录入信息系统。指导样本县针对评价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有序解决查找出的问题和短板,统筹推进乡村建设各项工作,宣传样本县的成效,推广好的评价做法。

3.样本县。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组织协调,农业农村、统计、教育、医疗、民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部门分工、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召开工作部署会,开展工作培训,组织乡镇、村配合做好各项工作。针对评价发现的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纳入乡村建设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有序解决查找出的问题和短板,统筹推进乡村建设各项工作,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4.专家团队。部级专家团队负责指导自治区级和样本县评价报告撰写,开展有关大数据分析,实地调研培训和技术指导。自治区级专家团队负责赴样本县开展培训、座谈调研、收集数据、实地走访调研,进行研究分析,并分别提交样本县评价报告。

三、优化评价单元

以县域为单元开展综合评价,全面评估乡村建设整体状况和水平,查找县域统筹乡村建设中的问题短板。以乡镇、村庄为单元开展细化评价,在每个样本县综合考虑地域、人口、发展水平等因素,选取3个乡镇10个村庄进行评价,详细了解乡镇和村庄房屋建设,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查找具体问题。

四、精准查找问题

综合运用现场调研、问卷调查、面对面访谈、部门座谈等方式,获取第一手数据资料,全面掌握县域、乡镇和村庄建设情况,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准确、深入。点面结合精准查找问题,面上要聚焦县域统筹、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系统评估乡村建设的共性问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短板等,找出短板“缺什么、缺多少、哪里缺”,提出对策建议;点上要聚焦所评价的乡镇、村庄,汇集村民问卷、干部访谈、现场调研等情况数据,形成细化评价表,对照问题判定标准,分析乡镇和村庄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纳入评价报告。

五、扎实解决问题

坚持发现问题是基础、解决问题是根本,通过一件一件抓落实,一年接着一年干,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样本县要发挥主体作用,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加强部门统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部门,形成乡村建设任务项目。对面上的问题,要完善政策,实施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县域统筹推进解决;对点上的问题,要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推进解决,确保取得实效。地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大对样本县的督促指导,加强部门协调,指定专人,及时为自治区级专家团队提供有关数据信息,支持帮助样本县解决问题。自治区级专家团队要加强与样本县的沟通联系,帮助因地制宜选择适宜技术方法和解决方案,提高乡村建设科学性、合理性。

六、提高工作时效

样本县及样本县所在地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在住建部乡村建设评价信息系统填报相关数据,有关数据截止时点为2022年12月31日。自治区级专家团队要于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数据采集、问卷调查、现场调研等工作,形成自治区级和样本县评价报告,经与样本县、样本县所在地级市沟通并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评审后,于2023年8月30日前将评价报告报住建部。

七、精心组织实施

各地级市和样本县要高度重视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样本县、自治区级专家团队要按照评价工作要求,分工配合,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给予专家团队必要的经费等支持,协调样本县及所在的地级市做好有关工作,参与评价报告起草和修改,对报告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报告质量,及时将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有关情况向自治区政府报告。逐年扩大评价范围,全面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建立省级乡村建设评价信息系统并与住建部信息系统对接。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乡村建设水平的重要依据,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乡村建设评价工作。

联系人:村镇建设处  岳国军 冯 露

电  话:0951-5023575 传  真:0951-6128312

邮  箱:nxjstczc@163.com

附件:1.2023年乡村建设评价样本县及专家团队名单

      2.2023年乡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