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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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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办发〔202320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7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及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逐步推动政务公开从管理驱动向需求驱动转变、从注重公开数量和范围向注重公开质量和深度转变,从公开即上网公开即服务转变,扎实推进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做好信息三审三校、内容监测和安全防护、应急保障工作,加强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各公开平台安全平稳运行。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继续推进厅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工作。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答复工作。(办公室、科技标准处、信息中心负责落实)

(二)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按照自治区政府工作部署,全面梳理住建系统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除涉密事项外,清单应在厅门户网站专栏进行集中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及时主动在厅门户网站依法公开及更新我厅职能、机构设置及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信息。(法规处、审批办牵头,各相关处室、单位分别落实)

(三)提升依申请服务保障。准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对无法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依申请件,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定期对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处室、单位分别落实)

、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公开力度,督促指导相关地区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围绕我厅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各相关处室、单位分别落实)

(二)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突出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市政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涉及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住房保障处、村镇处、城建处及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分别落实)

(三)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后的《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并向社会公开本系统范围内的适用主体清单,督促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出台具体实施细则,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重点加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以有力有效的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城建处牵头,各相关处室、单位分别落实)

(四)做好住房公积金政策公开、信息披露。及时主动公开住房公积金稳就业促增收保民生政策,将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最大限度利企惠民。披露并指导各市发布住房公积金2022年度报告,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透明度,保障缴存单位和职工知情权、监督权。(公积金处负责落实)

(五)做好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和统计信息公开。稳步推进厅本级和厅直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做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统计公报及相关统计制度公开。做好厅集中采购实施情况公开。(计财处负责落实)

三、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编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决策事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决策承办处室(单位)要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一并公开。(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单位分别落实)

(二)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凡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和面向企业和公众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责任处室(单位)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将政策解读作为文件出台的前置条件,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核发。要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应重点对政策的背景、意义、作用、关键词、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进行解读。对政策公布后社会公众的反响和疑问,针对性地开展延伸解读、补充解读。解读方式需多元化,增加选用动漫视频、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解读形式,年内做到图文解读全覆盖、动漫视频解读占比20%。(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单位分别落实)

(三)抓好网民留言工作及时有效回应舆情。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转办工作的具体要求,继续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互动交流栏目的办理工作,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确保回复质量,规范做好留言选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提高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回应能力,对于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服务的堵点痛点,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处室、单位分别落实)

(四)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全面落实自治区政府开放日活动工作方案,9月份组织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重点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企业、群众关心关注问题,积极搭建政民互动平台,畅通互动渠道,广泛听取企业、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推动政府开放,促进政府透明。政府开放日的主题和内容,鼓励通过网络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予以确定。(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处室、单位分别落实)

四、强化政务公开管理保障机制

(一)完善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有序、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公开后信息管理,定期清理过时、失效内容,避免信息散乱无序,防范汇聚风险。(办公室、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单位分别落实)

(二)持续规范网络工作群管理。以消除指尖形式主义为契机,常态化开展住建系统网络工作群清理,切实纠正网络泄密失密和形式主义等问题,有效杜绝指尖泄密。(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处室、单位分别落实)

(三)加大调查研究力度。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聚焦本地区、本行业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弱项,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强化与区直各部门间沟通交流,学优补短、互观互学、赶超提升。(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处室、单位分别落实)

(四)强化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厅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强政务公开人员管理。(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处室、单位分别落实)

(五)汇编任务落实台账。按照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台账,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按季度梳理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盘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负责的工作事项,对未完成的加快整改落实。(各相关处室、单位分别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