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文件库 正文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3年度“西夏杯”优质工程房屋市政工程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我要打印         关闭

宁建函〔2024229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自治区西夏杯优质工程认定工作,根据优质工程资格初审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优质工程认定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优质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认定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考虑到2020年以来西夏杯认定工作暂停和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加之全区近年来竣工项目较多,为能将更多优质工程项目纳入认定范围,鼓励和引导建筑业企业争创精品优质工程,参考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以及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等国家级奖项设置的评定年限要求,决定对2023年度西夏杯优质工程房屋市政工程部分条件进行调整,即:将参评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时间由2022630日至2023630日之间调整为2020630日至2023630日之间。

请各地按照以上条件,在已推荐项目的基础上,再次筛选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于519日前报我厅建筑管理处。

联系人:王凤欣  0951-5011154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5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