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安环发〔2024〕3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4〕3号)、《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宁安办〔2024〕4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2024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
活动时间:202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重点任务措施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深学重要论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以理论学习为先导,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入脑入心。要组织形式多样的宣贯活动,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宣讲、辅导报告,全面领会精髓要义,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推动工作的创新思路、务实举措、有效方法。
2.深学法律规定。全面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及“1+37+8”系列文件,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具体措施,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以及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增强履职尽责法治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3.深学标准规范。突出城镇燃气和城市运行、城乡房屋建筑、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尤其要强化《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以及危大工程方案编制指南、脚手架安全技术管理等标准规程的宣传贯彻落实,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管控能力,切实解决“习惯性”违章问题,畅通生命渠道,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4.深学典型案例。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等活动,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生产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和“全民安全公开课”等,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扎实组织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宣传和演练
5.实行安全宣传全屏传播。聚焦“畅通生命通道”这一主要内容,采取海报、动漫、短视频等多元化形式,讲解生命通道标识的含义和识别方法、保持畅通的必要性和法律责任,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户外大屏、楼宇电梯、宣传橱窗、横幅标语等多样化载体广泛传播,扩大宣传面、影响力。
6.实行线下面对面宣教。组织动员安全领域专家、安全监管人员等,采取走进走进社区、走进农村、走进公共场所、走进项目现场等方式,集中开展安全知识宣传,突出生命通道在避险逃生和应急救援中的关键作用,强化公众不占用、不堵塞的安全意识。
7.实行针对性应急演练。督促企业、项目和场站等进一步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和设备物资储备。聚焦燃气使用、危险作业、市政运维等重点环节,紧盯施工现场、居民小区、城市公园等关键场所,组织开展模拟火灾、高坠、中毒窒息和防汛等场景的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使从业人员和公众熟悉并掌握应急疏散知识与技能,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能力。
8.开展警示教育和隐患曝光。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持正面引导与警示曝光相结合,及时宣传典型经验做法,分期分批曝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典型执法案例,营造浓厚活动氛围。发挥“12345”便民服务热线、应急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等作用,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城镇燃气“黑气贩、瓶、窝点”、建筑市场转包和违法分包、房屋市政施工“三违行为”的安全隐患,切实发挥公共安全的“吹哨人”作用。
(三)精心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上线下活动
9.发挥咨询日集中宣传作用。认真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安全倡议、安全宣誓和安全文化特色文艺演出等活动,通过展板、模型或VR体验区,展示不同类型建筑的生命通道布局、标识,设立咨询台由专业人员向公众解答关于家庭、社区、工作场所生命通道自查、自改、报修等问题,提供个性化服务。
10.发挥社会化宣传渠道优势。积极拓展社会宣传渠道,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播放宣传片、警示片,加大畅通生命通道宣传力度、集中推送宣传海报、视频以及逃生通道疏散科普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四)持续推进安全宣传工作
11.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典型引领、经验交流等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等,普及自建房安全、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储能设备安全、燃气安全和用电安全等知识。企业要组织员工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深入开展排查整治
12.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房屋市政施工方面,深入开展违规电气焊和违规施工、有限空间作业、预防高坠、企业外包施工“四项整治”,深化“两场联动”,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城镇燃气方面,统筹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城镇燃气安全提升行动、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围绕燃气安全“一件事”,查设施设备环境“硬伤”,补制度人员素质“软肋”;城乡房屋安全方面,扎实开展城乡危旧房排查整治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房屋安全日常巡查检查;城市运行方面,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巡查养护,加快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结合城市更新等项目对城区低标准雨水管网进行改造,持续开展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消防审验方面,严把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关口,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物业管理方面,配合消防救援部门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整治,加强公共部位巡查,制止“飞线充电”“进楼入户”等行为。
三、有关要求
各地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安排,加强部门联动,统筹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在完成国家及自治区规定内容的基础上,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多部门、同主题、共频率,推动形成政策宣传常态化、主题宣传专业化、科普宣传亲民化的长效机制,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护安全的目的。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跟踪调度,及时掌握活动相关动态,收集整理活动资料,并于6月26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与环境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万雄兵,0951-5031653,邮箱:zjtahc@163.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