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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通知书(8家复审不合格的)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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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整改通)字〔20241


宁夏腾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8家企业

经我厅审查,你单位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中显示相关专业人员数量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为3个月2024715日至20241014并将整改资料报送至我厅建筑管理处进行审查整改期间,你单位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到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厅将依法撤回你单位相关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联系人:姚江,电话:0951-6085236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路69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6003室。(执法人员:杨军、执法证号:30515116131,执法人员:姚江、执法证号:30515116027

附件:限期整改建筑业企业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71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