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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区环卫企业“双随机 一公开”执法抽查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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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督)发〔202420


银川市、吴忠市、固原市城市管理局,石嘴山市、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修订版)><宁夏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修订版)><2024年度宁夏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宁双随机办〔20243号)安排部署,各地级市环卫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本辖区环卫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检查范围与对象

本次抽查检查范围:在全区所有注册登记、备案的环卫企业中抽取30%的企业,其中:银川市5,石嘴山市2,吴忠市3,固原市3,中卫市2,包括但不限与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环节的相关企业。

二、检查内容

1.资质与许可:检查企业是否具备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和许可证件,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情况。

2.运营规范:检查企业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开展环卫作业,包括作业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

3.管理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培训、设备维护、应急处置等。

4.信息公开: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公开相关信息,如作业计划,服务质量报告、环境监测数据等。

三、检查方式

采取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检查、询问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抽查检查,全面了解企业运营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地级市环卫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抽查检查工作有序开展。检查人员要依法依规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如实记录,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检查结束后,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要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检查结果,实现对环卫企业监管公正、透明、高效。执法抽查检查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减轻企业负担。

请各地级市环卫主管部门将本次抽查检查结果及今年以来检查本辖区环卫企业情况(附件)加盖公章于20241225日前发送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执法监督局

联系人及电话:孙小军0951-5023102

zjtzfj2019@163.com

附件:2024“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环卫企业情况登记表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121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