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重点工作任务 | 年度工作目标 | 具体推进举措 | 牵头实施单位 |
1 | 促进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 | 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 落实“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 | 制定《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准入清单》,指导市县建立城镇开发边界年度管理台账,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 | 自治区 自然资源厅 |
2 | 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 | 完成黄河“几字弯”攻坚战任务200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11.68%,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57%。 | 组织实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项目18个,其中续建项目7个、新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11个,持续加强北部退化森林草原改造修复和贺兰山东麓生态保护修复,深化中部环罗山重点生态功能区灌草融合建设,推进南部六盘山区域水源涵养建设和森林可持续经营。 | 自治区 林业和草原局 |
3 | 推进沿黄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建设 | 宝中铁路安国镇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完成年度投资任务,争取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6月底前开工建设。 | 1.督导建设单位按照国铁集团年度投资计划,完成宝中铁路安国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建设任务; 2.加快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前置要件办理、初步设计批复及施工图审查进度,争取6月底前开工建设。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国铁兰州局集团公司 |
4 |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 | 健全城市规划体系 | 加快各级各类规划编制 | 完成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总规审批,指导市县推进重点区域详细规划编制,加强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管理。 | 自治区 自然资源厅 |
5 | 全域深化“四水四定” | 完成7个试点地区建设任务,推进“四水四定”向全区拓展、全域深化。 | 充分发挥自治区水资源管理委员会高位统筹机制,深化细化“四水四定”举措,加力推进“四水四定”向全区拓展、全域深化。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健全水资源超载治理机制和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机制。制定《水预算管理试点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省域水预算管理试点。科学精准优化调配水资源,深入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持续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 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 |
6 | 加快完善现代水网体系 | 梯次推进重大水利项目落地建设,不断完善现代水网体系。 | 全力配合、协同推进黄河黑山峡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实施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等骨干工程,推动贺兰山东麓灌区建设、沙坡头和红寺堡灌区现代化改造等重点水利项目早日落地,同步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小型引调水、水土保持、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不断完善现代水网布局。 | 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
7 | 持续推进“互联网+城乡供水”建设 | 到2025年底,全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5%,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93.5%。 | 分步规范实施“互联网+城乡供水”建设,加快推进工程网、信息网、服务网三网融合和系统集成运营。落实农村供水“3+1”标准化建设管护模式,构建县域统管的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组织、制度体系。 | 自治区水利厅 |
8 |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 | 不断改善河湖水生态面貌 | 保持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Ⅱ类进出,推动全区水土保持率达到78.02%。 | 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强化河湖岸线管控。加大重点河湖生态修复治理力度,打造幸福河湖。建立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源头防控、综合治理机制,完成一批小流域治理、坡耕地整治、淤地坝建设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推动水土流失面积持续减少、强度持续下降。积极探索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 自治区水利厅、生态环境厅 |
9 | 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2025年12月前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和“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 | 全面评估总结“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开展“‘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调研、启动编制工作,系统谋划“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和重大工程。 | 自治区 生态环境厅 |
10 | 强化美丽宁夏建设成效考核 | 研究制定美丽宁夏建设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 | 研究建立美丽宁夏建设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制定考核办法,根据国家安排,适时将自治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过渡到美丽宁夏建设成效考核。 | 自治区 生态环境厅 |
11 | 推动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 | 年底前印发自治区推动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方案、美丽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 结合国家印发文件,组织制定自治区建设实施方案。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研究确定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12 | 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 | 全年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6000套 | 坚持租购并举,进一步完善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统一适用的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条件和标准,对住房保障对象实行宜配租则配租、宜配售则配售。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13 |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 | 实施城中村改造 | 全年改造城中村房屋6000套,城市危旧房隐患排查整治到位、应改尽改。 | 1.严格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要求,科学合理确定改造范围,优先改造群众需求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城中村; 2.全力抓好城市危旧房改造工作,指导各地应因地制宜,采取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抗震加固等方式,优先对D级危险住房进行改造。对已不具备安全居住条件的危旧房,采取严格管控措施。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14 | 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 | 争取中央资金对符合支持范围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 指导各地谋划、储备、申报、实施已获得中央资金支持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 |
15 |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 提高城市绿地管理水平 | 指导各地不断完善服务设施和功能,加强精细化管理,在满足群众对城市绿色空间新需求的同时,做好公园绿地的管理维护工作。探索创新“公园绿地+”模式,做到“开放共享、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同步推进,满足群众“见绿、近绿、亲绿、享绿”生活需求,深入推进公园绿地开放共享。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16 | 海绵城市建设 | 打造更加宜居、韧性的城市环境 | 对照示范市建设标准及承诺完成任务,提前筹备指导银川市完善示范市验收资料,全力做好迎检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国家海绵城市三年示范建设验收考核工作。持续巩固提升示范市建设成效,以海绵城市建设助推生态高质量发展。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水利厅 |
17 |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 | 黑臭水体整治 | 持续巩固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成果,确保实现长治久清。 | 加大黑臭水体排查检查力度,督促各地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加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执法检查力度,动态更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清单,针对容易返黑返臭的水体增加检查频次,确保实现长治久清。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 |
18 | 城市节水 | 全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 督促指导各市县结合城市燃气等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工作,编制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积极争取资金推进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更新改造。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 |
19 |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 到2025年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8%或较2022年提高3个百分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BOD(生化需氧量)浓度高于100mg/L的规模占比达90%,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9%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再生利用率分别达到50%、35%。 | 1.组织专家对各市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调研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办、通报; 2.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期间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组织各市县对“十四五”期间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 |
20 |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 | 城市排水防涝 | 加快实施五城防涝工程,健全完善应急机制,全面做好防大灾准备。 | 1.印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做好汛前准备工作; 2.组织各地开展城市排水防涝专项体检自评估工作,全面排查城市防洪排涝存在的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 3.指导各地更新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排水防涝标准及对应降雨量等信息; 4.抢抓“两重”“两新”等重大政策机遇,系统谋划申报排水防涝项目,同时加快推进2023年国债项目、2024年两重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增强城市安全韧性。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气象局 |
21 | 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 城市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健全,功能更加完善。 | 1.安排自治区福彩公益金2588万元,对全区10个县区的养老机构进行基础设施改造; 2.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泾源县、彭阳县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改扩建和功能提升。 | 自治区民政厅 |
22 | 优化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 在300个行政村分层实施村级农民健身工程提档升级项目,为500个小区配建乒乓球台等设施。 | 督促指导各县(区)推进落实村级农民健身工程,提档升级项目和乒乓球台等设施安装工程,定期督导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完工。 | 自治区体育局 |
23 |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 | 推动绿色出行 | 开通客货邮商合作线路130条以上,乡镇通公交率达到70%以上,争创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4个。 | 加强农村客货邮商融合发展信息化建设,基本形成“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经营规范、集约高效”的农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城市公交向周边乡镇和农村延伸,加快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加密运行班次,不断提升农村出行服务质量。督导灵武市、平罗县、利通区、盐池县积极创建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 | 自治区 交通运输厅 |
24 | 建设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 突出规划引领 | 强化村庄规划引领管控 | 制定《宁夏村庄规划动态维护规则》,修订《宁夏村庄规划编制暂行管理规定》。 | 自治区 自然资源厅 |
25 | 提升农村公路质量 | 实施农村公路项目1500公里 | 统筹整合交通专项资金,支持各市、县(区)实施路况提升、特色项目、村道安防工程等农村公路项目。 | 自治区 交通运输厅 |
26 | 中心镇建设项目 | 2025年启动建设10个中心镇 | 制定《自治区中心镇建设实施方案》、《自治区中心镇建设指引》,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出台《自治区中心镇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自治区中心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施“规划设计、产业集聚、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公共服务、基层治理”六大提升工程,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使中心镇成为连接城市、带动乡村的重要节点。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27 | 建设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 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和抗震房改造 | 2025年实施改造872户 | 组织开展全区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按照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动态清零、不抗震房愿改尽改的要求实施改造,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房屋质量安全监督。试点推进唯一住房为不抗震房的非低收入群体住房改造。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28 |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 到2025年底前,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覆盖面达到35%以上 | 不断优化“户、村、乡镇、县城或区域”四级垃圾治理体系,加强保洁人员、收运设备、中转和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推动垃圾处理由“填埋为主”向“焚烧为主”转变。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29 | 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 实施10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建设 | 实施泾源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做好隆德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总结自评。安排自治区财政资金2000万元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建设。开展自治区第三批传统村落认定工作。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 |
30 | 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 | 高质量完成1.97万户卫生厕所建设,普及率达到71%。 | 1.合理确定年度改厕目标任务,指导各县(市、区)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严把农村改厕选型关、产品关、施工关、验收关,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因户建设; 2.指导各地全面落实户厕管护标准,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运维管护体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厕所革命”有机衔接。 | 自治区 农业农村厅 |
31 | 建设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 畜禽养殖粪污治理 | 强化粪污综合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 | 围绕畜禽粪污“收、贮、用”关键环节,支持建设粪污处理中心、改造升级规模养殖场,示范奶牛养殖低碳减排循环养殖、粪水控盐还田等技术,推广粪便垫料化利用、生物膜静态发酵等模式,促进种养结合绿色循环发展。 | 自治区 农业农村厅 |
32 | 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 | 推动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 | 推动我区分布式光伏健康发展 | 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推动我区分布式光伏健康发展。 | 自治区 发展改革委 |
33 | 实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 | 2025年计划投资17.42亿元,计划热源清洁化改造1520.88万平方米、惠及农户0.41万户;计划建筑能效提升改造27.62万平方米、惠及农户0.17万户。 | 1.持续强化资金管理。督促市县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扎实推进项目实施。积极会同财政、生态、发改等部门持续落实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业务指导,及时调度项目进展情况,督促市县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3.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按照《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指导银川市、固原市、中卫从产出数量和质量、资金管理、项目效益等方面开展绩效自评。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 |
34 | 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 | 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 到2025年年底,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 逐步提升星级绿色建筑比例。贯彻落实政策对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比的发展要求,研究措施形成合力,推进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鼓励大型公共机构建筑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开展绿色建筑星级标识认定工作,指导申报绿色建筑星级标识。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35 | 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光伏应用 | 到2025年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比例达到15% | 积极推进太阳能光伏光热项目,充分利用建筑屋顶、立面、车棚顶面等适宜场地空间,安装光电转换效率高的光伏发电设施。 |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厅、卫生健康委 |
36 | 推进绿色建筑,优化卫生健康系统建设用能 | 持续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基本建设项目节能、环保、绿色的建设要求,到2025年医疗机构力争实现公共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比例达到15%。 | 1.印发卫生健康领域基本建设相关政策、法规等规章制度汇编等,加大绿色建筑执行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力度; 2.在2024年落实的23个新建项目和2025年的新建项目中要求增加绿色建筑的相关设计内容。 | 自治区 卫生健康委 |
37 | 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 | 持续推进建筑节能降碳 | 全面推行居住建筑75%节能标准,全区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均达到100%。 | 1.完善可再生能源应用标准体系,制定太阳能光伏、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技术规范,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 2.支持关键技术攻关设立专项科研基金,支持高效保温材料、智能节能设备、低碳建材等关键技术研发,推广成熟技术产品编制建筑节能降碳技术产品推广目录; 3.在设计和验收环节加强监管,确保节能强制性标准贯彻落实; 4.推广太阳能光伏一体化,鼓励新建建筑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技术,将光伏组件与建筑材料相结合,实现建筑发电自用; 5.建设超低能耗建筑集中示范区,打造近零能耗建筑标杆,选取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不同类型项目; 6.通过市县申报,自治区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评审方式,确定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按照当年预算安排情况,给予资金奖励。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 |
38 | 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 | 完善社区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功能 | 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农村老饭桌覆盖率分别达到90%、60%和35%。 | 1.分别安排自治区福彩公益金2400万元、1060万元,计划新建7个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和50个农村老饭桌,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提升覆盖率; 2.督促指导各地认真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培育专业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持续完善养老服务功能。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民政厅 |
39 | 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 | 推动区内充电基础设施健康发展 | 2025年新建3000把公共充电枪,持续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水平。 | 1.积极开展2024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工作,资金重点向农村,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公路沿线进行倾斜; 2.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开展充电设施隐患排查,重点从产品和施工质量开展排查,建立隐患台账,销号治理。 | 自治区 发展改革委 |
40 | 加快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 对于符合条件的县域充换电设施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择优进行补助 | 1.推动各试点县加快项目建设,尽早投入使用,充分发挥试点成效,推动补齐县域充换电设施短板,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2.安排自治区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对已建成运营并接入自治区充电设施公共服务管理平台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择优进行补助。 | 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工信厅、交通运输厅 |
41 | 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 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督查,推动各地按时完成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和信息录入、强化现有避难场所日常管理。 | 1.各市、县(区)完成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报批、备案,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2.各市、县(区)将应急避难场所信息全面准确录入“全国应急避难场所辅助调度系统”,并及时更新完善; 3.加强现有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切实发挥应急避难作用。 | 自治区应急厅 |
42 | 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 | 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 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减少一般亡人火灾,重要时期不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 巩固深化电动自行车、畅通消防“生命通道”、高层建筑和“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三类场所”专项整治成果,推动相关部门开展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和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若干措施落实。 |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 |
43 | 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 加强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 畅通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通道,加强建筑工程、文博、工艺美术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44 | 加大保护力度 | 持续推进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 | 持续推进历史建筑的普查、确定、公布和测绘建档工作,开展历史文化名城评估工作,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力度,推进历史文化传承保护。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 |
45 | 强化资金支持 | 通过以奖代补、资金补助等方式支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 通过市县申报,自治区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评审方式,确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城乡建设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 |
46 |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 加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 | 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工程,分批公布革命文物名录,加强长城、石窟寺、岩画、古遗址、古建筑、革命文物等系统性保护。 |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 |
47 | 扎实做好西夏陵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 扎实做好西夏陵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 细化完善申遗成功后宣传工作方案,加强对西夏陵文化价值、社会价值、经济价值等的挖掘阐释,策划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和文创、旅游等文旅融合产品。 |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 |
48 | 推进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 | 开展绿色发展相关地方标准宣贯培训 | 通过宣贯培训,推动绿色发展相关地方标准的应用与执行。 | 结合“下市县、下基层、进企业、进校园”宣传培训“两下两进”工作机制,在“标准宣传月”活动中选取新发布的《大掺量固废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等绿色发展相关地方标准,开展线下培训工作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49 | 发展装配式建筑占 |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25% | 1.新建项目规划立项审批部门,加强建设项目规划立项控制,确保2025年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开工建筑项目比例达到25%; 2.修订《自治区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 3.积极组织专家对装配式建筑进行技术指导;指导培育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积极申报自治区建筑产业化生产项目。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50 | 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 | 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措施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材产品,开展绿色建材应用示范。 | 制定《民用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计算标准》,依托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平台搭建绿色建材供应链平台,引导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加入平台,加快培育绿色建材产业链,逐步扩大入库建材品类,推动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51 | 促进绿色智能消费 | 深化以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成效,推动绿色智能消费持续增长。 | 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围绕绿色消费重点领域,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实施汽车、家电、建材等以旧换新补贴,促进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消费。 | 自治区商务厅 |
52 | 推进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 | 培育绿色流通主体 | 培育一批应用节能技术、销售绿色产品、提供绿色服务的绿色流通主体。 | 在全区开展绿色商场(超市)和绿色饭店(餐厅)培育活动,鼓励引导商贸企业建立健全绿色管理制度,完善绿色供应链体系。 | 自治区商务厅 |
53 | 推动商贸循环节约 | 提升商务领域塑料治理工作水平,促进企业绿色发展。 | 开展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提高企业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自觉性,从源头上减少塑料制品使用。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发展,促进绿色循环回收。 | 自治区商务厅 |
54 | 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 深入开展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 | 到2025年底,力争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 | 持续排查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突出问题,扎实推动问题整治,严厉查处打击违规倾倒、乱堆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进末端设施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全过程管理体系。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55 | 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 | 到2025年底,力争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以上。 |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加快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短板,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56 | 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 精细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组织 | 紧盯学校、医院、居住区、商圈交通枢纽等交通条件复杂的重点区域,5个地市各选择1处重点区域、1条重点路段、2处重点路口,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治理,切实改善群众出行体验。 | 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强化统筹指导,梳理确定问题隐患区域5处、路段5条、路口10处,坚持一点一策、挂图作战,综合采取推行直行待行区、可变车道建设,优化交通组织,完善标志标线、渠化改造等方式,全面加强城市拥堵治理,精准治理问题隐患路口路段区域,切实提升城市交通精细化管理水平。 | 自治区公安厅 |
57 | 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 | 强化规划执行 | 严格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理 | 加强《宁夏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宣传,开展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 | 自治区 自然资源厅 |
58 | 积极推进科技创新 | 大力开展建筑业绿色低碳关键技术研究 | 加快城乡建设领域绿色技术推广 | 1.拟制《关于征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绿色技术及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与产品目录的通知》,编制《自治区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与产品目录》《自治区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2.编制《自治区城乡建设领域绿色技术推广目录》。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59 | 积极推进科技创新 | 积极开展建筑业绿色低碳关键技术研究,深化绿色低碳先进科技成果引进转化 | 争取建筑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取得突破,推动先进、适用技术落地转化。 | 1.认真开展建筑领域“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合作,强化科技创新规划同行业部门规划融合衔接; 2.围绕建筑设计、施工、安全监管及固废资源化利用等领域技术需求,借助东西部科技合作机制,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加强与区内外优势创新主体深入开展合作攻关及人才交流,推动先进、适用、成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稳步提升我区建筑领域科研队伍技术研发能力和水平; 3.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作配合,持续推动《宁夏绿色低碳建筑与新能源高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揭榜挂帅”项目成果产出和示范应用; 4.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智慧监测预警管理关键技术纳入2025年自治区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南,支持开展关键技术研究,提升建筑领域“技防”能力水平。推动高品质人居领域相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等成果转化落地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能化运用,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 自治区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
60 | 推动智慧城市建设 | 实施“数字住建”提质增效专项行动 | 以“数字住建”一体化平台为支撑,建设贯穿自治区、市、县(区)、乡(街道)、村(社区)五级的住建业务协同体系,拓展升级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建筑市场监管、公积金服务、BIM技术应用、瓶装液化气管理等重点业务数字化应用。 | 1.探索“AI+数字住建”数字化应用场景。开发行业知识智能问答、政务事项智能审批、安全风险智能辨识、重点数据智能分析等场景; 2.高质量打造“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申请公租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等5项“一件事”数字化场景建设; 3.丰富“数字住建”业务应用。深化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监管、建设工程项目调度、BIM技术应用、房屋安全数字化管理、房地产市场数字化管理、智慧物业、“完整社区”、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城市生命线安全监管、瓶装液化石油气全链条安全监管等重点业务领域数字化应用; 4.完善“数字住建”建管用全链条机制。制定《全区“数字住建”一体化平台管理办法》,建立汇报通报、督导检查、考核评价等配套机制,促进“数字住建”一体化平台与住建各业务工作有效融合。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61 | 推动智慧城市建设 |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 | 持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规范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 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创建项目开工、竣工验收等更多“高效办成一件事”应用场景为切入,以深化全流程数字化报建、全过程“一套图”闭环管理、智能申报审批、赋码用码落图等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为重点,加大审管联动、区域评估、市政报装、中介超市等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探索依托人工智能技术,创新推进业绩互认、智能引导、统计分析、自然日计时等改革举措,持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规范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62 | 推进智慧工地建设 | 规模以上项目智慧工地覆盖率达到90% | 1.修订《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 2.组织开展全区范围内“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63 | 推动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 | 强化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 | 全省域、分类建立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便民利民服务“三个服务”清单体系,补齐服务短板,推动资源力量下沉,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 1.出台《自治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2025年工作要点》,明确2025年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重点任务,不断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 2.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社区服务清单体系提升全区社区服务能力的意见(试行)》,协同自治区各牵头(责任)单位,推动“30项共性”“40项个性”服务精准下沉社区。 |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党委社会工作部 |
64 | 常态化开展问题科普活动 | 坚持以文化心,更好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 组织在重点村(社区)常态化开展“村晚”、“村BA”、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文体科普活动,吸引群众参赛观赛、乐享其中。 | 自治区 党委宣传部 |
65 | 推动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 | 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 持续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拓宽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 | 1.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村(社区)工作事务指导目录》,将“倡导良好社会风俗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做好本村的生态环保、美丽村庄建设、民生保障、增收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等内容分别纳入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 2.强化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部署开展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 |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党委社会工作部 |
66 | 加强工作保障 | 推动各地各部门(单位)在城乡建设中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 | 督促各单位贯彻落实好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提高绿色产品采购规模。 | 1.修订完善政府采购参考文本,将绿色产品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纳入参考文本,供各单位参阅使用; 2.开展相关采购主体培训,讲解绿色采购政策,加大宣传力度。 | 自治区财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