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消)发〔2025〕12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建筑抗震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香港新界大埔区住宅楼“11·26”火灾事故教训,严格高层民用建筑抗震和防火安全建设管理,切实提升高层民用建筑抗震和防火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现就加强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细化建筑抗震和消防安全设计
设计单位作为工程设计质量的首要责任主体,必须全面细化高层民用建筑抗震和消防安全设计。在抗震设计方面,要严格依据国家现行抗震设防分类标准、抗震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要求,结合建筑所在地的地震动参数区划特征、建筑功能定位及结构形式,科学确定抗震设防烈度和抗震等级,确保结构设计具有足够的抗震承载力、延性和抗倒塌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建筑材料选用、节点构造设计等关键环节的把控,明确技术参数和质量要求,为工程施工提供精准依据。
在消防安全设计方面,要紧密结合高层民用建筑的火灾特点,严格遵循消防安全法规和设计标准,合理划分防火分区和防烟分区,确保分区面积符合规范要求。优化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等疏散设施的布局和设计,保证疏散宽度、疏散距离满足人员快速安全疏散的需要,同时确保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系统的设置科学规范、有效可靠。对于建筑内的消防给水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要根据建筑规模、使用功能及火灾危险性等级进行精准设计,确保设施选型合理、配置齐全、联动有效。针对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幕墙工程等易引发火灾隐患的部位,要严格按照防火规范要求进行设计,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火材料,明确防火构造和防护措施,从源头上降低火灾风险。
二、严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关口
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切实履行审查职责,将高层民用建筑抗震和消防安全作为审查工作的核心内容,严格审查标准,细化审查流程,提高审查质量。在审查组织安排上,要组建专业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审查团队,审查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熟悉抗震和消防安全设计规范及相关政策要求,确保审查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在抗震设计审查方面,重点审查抗震设防分类、抗震设防烈度、结构体系选型、抗震计算分析方法及结果、关键构件配筋设计、节点构造措施等内容,审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抗震设计规范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是否充分考虑了当地地震地质条件对建筑结构的影响,确保结构设计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在消防安全设计审查方面,重点审查防火分区划分、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疏散设施布局、消防设施配置、建筑材料防火性能、外墙外保温系统及幕墙防火设计等内容,审查设计文件是否严格遵循消防安全法规和标准,是否能够保障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审查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审查意见反馈和整改复审机制,对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设计单位出具明确的审查意见。设计单位要对审查意见进行认真研究,严格按照要求修改完善设计文件,修改完成后需重新提交审查机构进行复审。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三、严格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服务部门)要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验终身负责制,加强对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的审查力度。重点审查消防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构件耐火性能、外部平面布局、内部平面布置、防火分区、疏散通道、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防火性能、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燃烧性能、消防设施设置等是否符合规范规定,严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标准。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且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高层民用建筑,要组织申报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确保设计质量。对审查不合格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建设单位整改意见,整改后重新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方可出具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
四、规范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
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验收的主体责任,在高层民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要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消防查验,全面核查工程是否符合消防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消防设施是否安装调试到位、系统功能联调联试是否达标,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建筑材料防火性能是否符合规定等。
消防查验合格后,建设单位要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主动申请消防验收备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据消防法律法规、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和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消防设计审查意见,按照标准和程序开展现场评定,对消防设施的安装质量、运行性能、联动效果等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对疏散设施、防火分区、防火构造等关键部位进行重点核查,确保工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对实行备案抽查的高层民用建筑,严格按照抽查比例和标准进行抽查,确保抽查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五、加强技术支撑,提升专业能力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建筑抗震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组建专业技术专家库,为建筑抗震设计和审查验收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建单位从业人员开展职业能力培训,提升专业水平。提供消防设施检测、现场评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出具的意见或报告结论应清晰明确。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抗震和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同配合,严格落实本通知要求,不断提升高层民用建筑抗震和防火安全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稳定的居住和使用环境。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