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科)发〔2026〕4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惠农区综合执法局、原州区党委社会工作部,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自2023年我区启动完整社区建设试点以来,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群众关切的“一老一幼”设施建设,聚焦为民、便民、安民服务,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完整社区建设,以示范为引领,打造69个具有宁夏特色完整社区试点,走出了一条具有宁夏特色完整社区建设的新路子。全区围绕补齐社区各类设施和服务短板,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深化完整社区建设试点作出了积极探索。现将全区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第一批)予以印发,希望各地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加快推进完整社区建设。
附件:全区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第一批)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