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发〔2026〕13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审批服务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银川市、吴忠市、固原市城市管理局,
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为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有关部署要求,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自治区公安厅、自然资源厅、林业和草原局制定了《高效办成市政设施建设集成审批“一件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效办成市政设施建设集成审批“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持续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部署,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加快推进市政设施建设集成审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实现市政设施建设高效集成办理为目标,按照“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原则,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成市政设施建设集成审批“一件事”专区,着力构建“套餐式点单申请、一站式综窗受理、集成式一网通办、智能化跟进服务”的服务模式,实现“三减一少”(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少跑路),助力市政设施建设项目更快落地。
二、适用范围
全区范围内市政设施建设项目,包含但不仅限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占用挖掘城市市政道路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将其他符合条件的事项一并纳入办理。
三、主要任务
(一)梳理事项材料。自治区公安厅梳理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事项材料;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梳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材料;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梳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占用挖掘城市市政道路审批;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和草原局梳理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事项材料。依托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整合形成市政设施建设集成审批“一件事”申请表,设置材料“必要、非必要、容缺、共享”四色清单,实现已有材料直接调用,不再重复提交。各地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园林绿化、林草等部门积极参与事项梳理,确保事项材料清单契合实际、落地可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自治区公安厅、自然资源厅、林业和草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6年3月16日前)
(二)优化系统功能。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发建成市政设施建设集成审批“一件事”功能模块,最大限度满足各地纳入市政设施建设集成审批“一件事”的事项网上申请受理、信息流转、结果共享,实现市政设施建设集成审批“一网通办”,积极推进“AI预审+人工复核”智能审批模式,大力推行全程免费代办服务和电子证照应用,持续丰富绿色通道、项目管家等“点对点”应用场景,探索推行“智能机器人”引导等便利化服务。(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完成时限:2026年4月底前)
(三)丰富申报场景。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推进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和数据融合,在宁夏政务服务网和“我的宁夏”政务APP开设“申报入口”,实现在线填写申请信息,自主勾选需要集成办理的事项,系统直接生成“一张申请表单”,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申报。各地审批部门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综合窗口,线下受理市政设施建设集成审批“一件事”申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完成时限:2026年4月底前)
(四)协同集成审核。建设单位通过线上或线下提交材料后,由综合窗口统一收件,通过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分发至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园林绿化、林草等部门办理,实现市政设施建设手续全流程“一网通办”。审核通过后,公安部门出具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手续;自然资源或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出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城市管理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出具占用挖掘城市市政道路审批手续;林草、园林绿化或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出具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意见书或建设项目占用林地、草地审核同意书。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自动进行结果归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自治区公安厅、自然资源厅、林业和草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6年4月底前)
(五)便捷获取结果。推动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全区统一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对接融通,实现审批结果电子化,实时归集审批结果。建设单位可通过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企业中心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模块查验、下载审批结果,也可线下在当地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领取纸质审批结果。(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完成时限:2026年4月底前)
四、组织实施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沟通联络机制,广泛开展政策解读、业务培训和宣传引导。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对市政设施建设集成审批“一件事”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并将适时对各地市政设施建设集成审批“一件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对工作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及时宣传推广。
附件:1.高效办成市政设施建设集成审批“一件事”操作流程图
2.高效办成市政设施建设集成审批“一件事”申请表单
3.高效办成市政设施建设集成审批“一件事”材料清单
附件1
高效办成市政设施建设集成审批“一件事”操作流程图

附件2
高效办成市政设施建设集成审批“一件事”申请表单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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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申报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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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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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
| 重点项目* | 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非重点项目 |
项目地址* |
| 区(园区)* |
| 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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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范围 | 东至* |
| 西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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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至* |
| 北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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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类型* | 审批、核准、备案 | 立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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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类型* | 政府投资类、企业投资类 (国内投资)、企业投资类(外商投资)、其他 | 行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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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政府、企业、混合 | 总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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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来源* | 划拨用地、招拍挂用地、协议出让用地、自有用地用地、其他 | 规划用地性质* | 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工业用地、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 工程总承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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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 |
| 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 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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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改建、扩建、迁建 | 建设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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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m2)/总管线长度(m)* |
| 地上(m2) |
| 地下(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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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径(mm) |
| 跨度(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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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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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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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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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格 (万元)* |
| 合同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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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 容积率(%) |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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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 |
| 地上 |
| 地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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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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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文号* |
| 立项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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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级别* |
| 工程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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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类型* |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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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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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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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申报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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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类型* |
| 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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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概算 (万元) |
| 规划预制装配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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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备案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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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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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 编号 |
| 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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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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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审机构* |
| 是否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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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审查机构* |
| 设计审查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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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与人防联合审查* |
| 是否与消防联合审查* |
| 是否数字化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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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信息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
道路(管线) 工程项目内容 | 道路 (管线) 名称 | 红线 宽度 | 长度 (米) | 埋设 深度 (米) | 相对道路中线位置(米) | 管材 | 管径 (毫米)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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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 路面(设施)种类 | 沥青路面/舒布洛克砖/其他材质 |
施工地点 | XX区XX街道 |
拟挖掘/占路方案 | 拉/顶管、挖掘施工全长XX米长,XX米宽 |
勘察单位 |
| 社会信用代码 |
| 资质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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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注册执业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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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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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 社会信用代码 |
| 资质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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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注册执业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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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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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 社会信用代码 |
| 资质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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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注册执业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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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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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 社会信用代码 |
| 资质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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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注册执业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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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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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 名称 | 单位 | 规格 | 数量 | 收费标准 | 费用小计 |
□长期占用绿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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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绿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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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植树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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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剪树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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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承诺: 本表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内容是真实的。如因虚假而引致的法律责任,概由申请单位承担,与审批机关无关。 所提交的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符合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技术规范及规定要求。
法定代表人(签章):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
附件3
高效办成市政设施建设集成审批“一件事”材料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申请材料 | 依据 |
1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线工程) | 1.有关土地证明文件(用地预审意见、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等,有土地证或不动产证的也需提供)A4复印件1份,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需核原件; 2.建设项目的可研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A4复印件1份,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需核原件; 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道路平面设计图或放验线手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2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1.施工许可告知承诺书;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6.施工合同。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2号)。 |
3 |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 1.告知承诺承诺书; 2.涉及城市规划的,提供规划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采用拉顶管施工作业的需提供地下管线横断面图和管线点成果表及管线图; 3.施工组织方案及应急预案(占用城市道路事项需提供占用城市道路平面图); 4.掘(占)地点方位图。 |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2.《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 |
4 | 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占用绿地、伐、移树木方案 | 1.《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 2.《城市绿化条例》。 |
5 |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 | 1.施工应急预案1份; 2.公路部门审核审批其他材料1份。公路部门审核审批其他材料(交通组织方案、应急预案、施工人员、车辆信息等先期经公路管理部门审核过的材料); 3.通告1份; 4.交通导改方案(需含施工图及疏导图)。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