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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宁夏建筑工程信息模型(BIM) 交付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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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消)发〔20263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建筑业信息化和BIM技术应用的相关政策,规范BIM交付流程、数据标准及交付要求,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的BIM交付质量,我厅组织编制了《宁夏建筑工程信息模型(BIM)交付技术导则(试行)》,现印发你们,供工作中使用。

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建筑管理处、城市建设处联系。

联系电话:0951-6128281 5011154 5027170

附件:宁夏建筑工程信息模型(BIM)交付技术设计导则(试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3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为规范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程信息模型交付与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的交付目标,适配BIM技术发展趋势,参考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特此制定了《宁夏建筑工程信息模型交付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本导则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本导则的编制单位:宁夏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宁夏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宁夏第五建筑有限公司、宁夏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建投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宁夏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韩超、冯麦玲、马义飞、王松双、朱海伟、王璇、王英明、曹严宁、王超、张志玉、牛贵鹏、韩玲、韩宗芳、朱思潼、陈海荣、周一帆、苟又新、孙富平、张旭东、李雪梅、田家和、刘阳、杨敏、刘灏、马文龙、刘峻宏。

本导则主要审查人:赖华辉、张晓、刘洁、包超、马悦、魏伯阳、柴慧豪、吴少楠、王海琳、何利明、杨云、余文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