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消)发〔2026〕4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建筑业信息化和BIM技术应用的相关政策,规范和引导全区建筑工程项目施工BIM技术的应用,提升建筑行业信息化水平,加快建筑业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我厅组织编制了《宁夏建筑工程信息模型(BIM)施工应用技术导则(试行)》,现印发你们,供工作中使用。
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建筑管理处联系。
联系电话:0951-6128281 0951-5011154
附件:宁夏建筑工程信息模型(BIM)施工应用技术导则(试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前言
为响应国家建筑业技术升级要求,推动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BIM)技术产业现代化的发展,提高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建筑施工标准化、通用化、一体化和信息化的BIM技术应用能力,借鉴国内现行BIM标准规范和应用经验,总结宁夏回族自治区BIM 技术应用现状,特制定《宁夏建筑信息模型(BIM)施工应用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本导则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本导则的编制单位: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宁夏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夏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宁夏第三建筑有限公司、宁夏第五建筑有限公司、宁夏建投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宁夏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韩超、冯麦玲、马义飞、王松双、朱海伟、王璇、曹严宁、王超、贾峰、吴学河、马文龙、陈斌、杨安民、刘峻宏、冶林、杨虎城、高源、马晓波、李少聪、薛伟来、周杨启德、张志玉、韩胜、白涛、刘新奕、袁倩雯、蒋喆、郭一峰。
主要审查人:赖华辉、张晓、刘洁、包超、马悦、魏伯阳、柴慧豪、吴少楠、王海琳、张德友、李涛、余文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