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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6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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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办发2026〕13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监督)局,银川市、吴忠市、固原市城市管理局,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2226号),持续推动全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年度重点任务落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相关任务部门制定了《2026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统筹作用,协调各地相关部门对照职责任务,细化落实举措,项目化推进年度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附件:2026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4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6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名称

年度工作目标

具体推进举措

牵头实施单位

1

促进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

落实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

修订《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城镇开发边界管理。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

建设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发挥村庄规划引领管控作用

制定乡村地区风貌提升管控导则,为推进乡村风貌规划、设计、管理提供指导;修订出台《村庄规划编制管理规定》,推动提升村庄规划管理质效。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3

四水四定全面深化行动

推进四水四定全面深化拓展,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印发《四水四定全面深化年行动方案》,从取水总量严控、用水效率提升、取用水严管等八大攻坚行动为重点工作方向着手,推进四水四定工作再深化、再提升。

自治区水利厅

4

加快完善现代化水网体系

梯次推进重大水利项目落地建设,不断完善现代化水网体系。

全力配合、协同推进黑山峡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加快建设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等工程,加快推进沙坡头、红寺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同步推动中小河流治理、中型灌区改造等面上项目,着力保障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

5

开展乡村河湖库治理管护攻坚行动

开展乡村河湖库管护攻坚行动,全面排查乡村河湖河湖突出问题,完成年度整治任务。

加强乡村河湖保护治理,统筹推进水域岸坡整治、水体污染防治,强化岸线管理保护,健全日常管护机制,改善和恢复河湖生态环境。

自治区水利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

6

2026年小流域治理提质增效

治理小流域17条,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97平方公里。

实施小流域、坡耕地、淤地坝和固沟保塬等水土保持工程。指导督促各有关县区加快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审批,尽早开工建设。

自治区水利厅

7

美丽城市建设

银川市、固原市美丽城市试点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组织银川市、固原市2个试点城市提前开展第二批美丽城市先行区申报工作;督促指导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结合本实际开展美丽城市建设工作。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8

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

完成黄河几字弯攻坚战任务15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3.18%,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57%

一是实施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库布齐沙漠毛乌素沙地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等项目。二是实施宁夏银川市、吴忠市毛乌素沙地蒙陕甘宁联防联治综合治理、宁夏中卫市贺兰山牛首山风口蒙甘宁联防联治等项目。三是统筹推进荒漠化综合治理、退化湿地修复、水土保持、矿山修复、和美乡村建设等,提升全域综合治理效能。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9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提高城市绿地管理水平

指导各地不断完善服务设施和功能,加强精细化管理,在满足群众对城市绿色空间新需求的同时,做好公园绿地的管理维护工作。坚持适度开发,探索创新公园绿地+”模式,做到开放共享、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同步推进,满足群众见绿、近绿、亲绿、享绿生活需求,深入推进公园绿地开放共享。

自治区

住房城乡建设厅

10

海绵城市建设

打造更加宜居、韧性的城市环境

坚持统筹谋划,指导各地围绕城市防涝能力提升、绿色源头减排等方面,谋划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持续巩固提升示范市建设成效,以海绵城市建设助推生态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水利厅

11

黑臭水体整治

持续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果,确保实现长治久清

督促各地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加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执法检查力度,动态更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清单,针对容易返黑返臭的水体增加检查频次,确保实现长治久清。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

12

城市节水

2026年底,全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7.5%以内

督促指导各市县结合城市四类管线更新改造工作,编制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积极争取资金推进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改委

13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的规范化管理,预防和减少污泥二次污染,促进污泥资源化利用。

一是落实好自治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和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与污泥处置全过程监管,稳妥推动建立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建设运维机制。二是实施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抽样检测进出水水质、污泥泥质,一县一策”“一企一策提出整改优化建议。三是指导各市县加快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工作,重点对再生水利用率较低的市县进行跟踪督办。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水利厅

14

城市排水防涝

加快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建设。

一是印发实施全区持续推进雨污分流实施方案,编制雨污分流相关标准和标准设计,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有序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减少合流制溢流污染。二是指导各地因地制宜修编排水防涝专项规划与暴雨强度公式,结合现状对排水分区进行优化调整,持续开展疏涝月工作,动态消除积水点,不断提升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处置能力和整体防治水平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气象局

15

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新(改)建12个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9个农村老饭桌。

顺应人口流动趋势,因地制宜强化养老服务供给,投入资金4675万元,支持新(改)建12个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9个农村老饭桌,推动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与常住人口规模基本匹配。

自治区民政厅

16

优化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完善全民健身设施,新建24个多功能运动场,实施15个篮球进自然村项目,为500个小区配备乒乓球台等设施,更新群众健身设施200套。

督促指导各县()推进落实多功能运动场、乒乓球台等场地建设安装,定期督导项目进度,确保如期完工。

自治区体育局

17

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

实施农村公路项目1000公里。

统筹整合交通专项资金,支持各市、县(区)实施农村公路新改建、路况提升、水毁处治等项目。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18

和美乡村建设

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等治理,加快补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短板,改善农村生活条件。

指导符合条件的县(区)围绕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乡村产业配套设施,谋划申报中央预算内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19

中心镇建设项目

推进5个中心镇项目建设。

组织审核5个中心镇建设项目方案、下达项目建设批复,定期抽查建设进度和投资情况,推进5个中心镇项目建设落实落地。

自治区

住房城乡建设厅

20

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群体住房安全保障

实施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群体唯一住房为危房或不抗震房改造1200户。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的决策部署,出台配套政策文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强动态监测,扎实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即增即改和抗震宜居农房愿改尽改

自治区

住房城乡建设厅

21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基本治理的行政村稳定保持在99%以上。

统筹落实固废专项整治、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及生态环境治理攻坚年行动等任务,推进源头分类减量,持续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自治区

住房城乡建设厅

22

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完成隆德县、泾源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建设及自评,加快推进2025年自治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建设。

督促属地加快项目开工复工建设,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工程建设标准、资金使用等要求,组织实施项目,并做好绩效自评等工作。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

23

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

高质量完成2.2万户卫生厕所建设,普及率达到73%

一是合理确定年度改厕目标任务,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原则,指导各市、县(区)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严把农村改厕选型关、产品关、施工关、验收关,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因户建设。二是指导各地全面落实户厕管护标准,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运维管护体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厕所革命有机衔接。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4

积极推进城乡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

力争到2026年底,全区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达到270万千瓦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城乡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5

强化《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宁夏居住建筑节能标准(75%)》的执行

新建建筑100%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开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检查

自治区

住房城乡建设厅

26

提升科技对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支撑能力

稳步提高装配式建筑比例

完成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揭榜挂帅项目,+开展基于双碳目标的宁夏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建筑能效提升关键实施技术研究与应用课题研究。进一步优化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工作,支持开展寒冷地区建筑节能技术”“建筑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智能建造与BIM技术应用等领域研究。积极培育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碳建筑示范项目。

自治区

住房城乡建设厅

27

持续开展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鉴定和推广应用

用好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平台,新产品及时动态入库。

督促落实《宁夏城乡建设绿色低碳技术、材料、产品目录(第二批)》《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技术公告(2025版)》

自治区

住房城乡建设厅

28

继续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试点

发布《民用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计算标准》

加强对试点城市——银川市跟踪指导,总结试点经验并做好推广工作。

自治区

住房城乡建设厅

29

做好建筑领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发布2026年宁夏建筑业10项新技术典型案例

组织开展2026年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征集、立项评审。开展2026年自治区建筑业10项新技术典型案例征集及专家查验工作。

自治区

住房城乡建设厅

30

持续推进公共机构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应用

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太阳能光伏、光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达到16%

运用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等措施,支持公共机构积极应用光伏、光热等可再生能源,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开展公共机构非集中供热清洁取暖情况摸底调查。

自治区

机关事务管理局

31

推进绿色建筑

严格落实卫生健康系统基本建设项目节能、环保、绿色要求。

一是加大卫生健康领域基本建设项目中绿色建筑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力度;二是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基本建设项目中增加绿色建筑的相关设计内容。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32

优化建设用能

力争各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公共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比例达到15%

一是加大卫生健康领域基本建设项目中绿色建筑太阳能光伏、节能等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力度二是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基本建设项目中增加绿色建筑的相关设计内容。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33

提升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

2026年底,全区新建公共充电枪不少于2500个,快充枪占比不低于60%,大功率充电枪不少于300个,基本建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公共充电网络。

一是制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系统部署18项具体任务。二是依托自治区充电基础设施政府公共服务平台数据融合优势,做好分场景建设情况梳理统计。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等

34

提升充电服务保障能力

改造老旧充电桩65个。

落实充电设施三年倍增行动,开展投运5年以上的老旧充电设施升级改造,全年计划新建、改造充电桩65个。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35

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加强应急避难场所使用培训及演练,强化临时应急避难场所设置管理。

一是全区常设应急避难场所信息全面准确录入全国应急避难场所辅助调度系统,并及时更新完善。二是完成全区临时应急避难场所设置,并录入全国应急避难场所辅助调度系统

三是加强现有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切实发挥应急避难作用。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36

深化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有效管控重大火灾风险、着力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委会《自治区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一是聚焦正在开展外墙改造、内部装修的高层民用建筑,压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责任,从严排查动火作业、外墙保温材料、临时用电、易燃可燃材料堆放等关键环节,坚决杜绝违规施工、违章操作。二是全面核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性,重点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室内外消火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确保正常运行。三是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严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规范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培训演练等制度落实,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闭环,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37

推进全区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专项治理

年底前完成全区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工作。

对全区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重点对2019年住建部门承接消防审验职责以来,需依法办理消防审验手续而未办理的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指导。

自治区

住房城乡建设厅

38

加强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市场质量管控

提升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市场质量,规范市场从业行为,确保工程建设标准及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

对全区开展勘察设计市场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进行指导,核查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资格、市场行为、勘察设计成果、设计阶段BIM技术推广应用等内容,重点包括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主体结构安全、绿色建筑、外墙保温、隔震减震技术、建筑隔声应用等内容。

自治区

住房城乡建设厅

39

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加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

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强重点古遗址、古建筑、工业遗产、革命文物等保护利用,开展老城文物专项调查、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按时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进宁夏花儿保护传承项目和展演活动,推动花儿进乡村(社区)、进企业、进基层一线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

40

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推进西夏文物系统性保护工作

编制《西夏文物系统性保护方案》,系统推进西夏陵考古研究、价值阐释和活化利用。加强数字西夏陵版权保护与开发。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

41

历史文化传承保护

持续推进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

一是持续推进历史建筑的普查、确定、公布和测绘二是开展历史文化名城评估工作,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力度,推进历史文化传承保护。三是通过市县申报,自治区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评审方式,确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城乡建设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项目,按照当年预算安排情况,给予资金支持。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

42

推进智慧工地建设

规模以上项目智慧工地覆盖率达到90%

组织开展全区范围内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自治区

住房城乡建设厅

43

推动建筑施工扬尘治理

全面落实六个标准化扬尘防控措施,减少建筑工地扬尘对大气环境影响,实现扬尘治理常态化、规范化。

202612月底前制定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治理要点,细化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措施,开展住建领域监管人员扬尘治理培训,指导督促各地依法依规查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

自治区

住房城乡建设厅

44

推广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3%

持续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衔接融合,推进银川市、吴忠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稳步扩展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覆盖面。

自治区

住房城乡建设厅

45

推广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2026年底,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5%

常态化推进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提升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能力。规范城市装修垃圾管理,推动建立源头投放便利、收运衔接顺畅、处理能力匹配的管理机制。

自治区

住房城乡建设厅

46

持续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重点加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管理,开展县级以上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总体情况摸底调查;在全区公共机构深入推进碳绿未来行动项目,更大程度实现固碳增汇

严格对照《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行动方案》,重点加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管理,开展县级以上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摸底调查;在全区公共机构深入推进碳绿未来行动项目,将公共机构产生的可回收物价值用于植树造林和植被养护,更大程度实现固碳增汇,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常态化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自治区

机关事务管理局

47

倡导公共机构绿色出行

开展公共机构绿色出行宣传。

通过组织开展2026年全区公共机构绿色出行宣传月等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带头践行绿色出行方式。

自治区

机关事务管理局

48

深化绿色消费政策实施

汽车以旧换新中新能源乘用车占比达到40%以上

家电以旧换新中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占比达到80%以上。

深化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聚焦汽车、家电等重点消费品领域,突出节能环保、循环利用等标准,加大新能源乘用车、绿色智能家电推广应用力度,支持消费者换购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提升一级能效产品、绿色产品市场占比。

自治区商务厅

49

落实国家绿色产品认证制度要求,开展绿色产品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进一步规范绿色产品认证行为。

对相关认证机构在宁夏开展的绿色产品认证活动开展抽查检查,严肃查处认证违法违规行为。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50

精细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组织

紧盯学校、医院、居住区、商圈、景区、交通枢纽等交通条件复杂、通行不畅、群众意见集中的重点区域,5个地市各选择1处重点区域、2条重点路段、3处重点路口,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治理,切实改善群众出行体验。

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围绕市民反映强烈的拥堵点和拥堵路段,强化统筹指导,梳理确定问题隐患区域5处、路段10条、路口15处,综合采取推行直行待行区、可变车道建设,优化交通组织,完善标志标线、渠化改造等方式,全面加强城市拥堵治理,精准治理问题隐患路口路段区域,切实提升城市交通精细化管理水平。

自治区公安厅

51

三圈三网智能感知防控体系建设

新建改造城区视频监控点位不少于4000路。

一是8月前指导地市完成项目招标二是月前完成前端点位建设并进行数据汇聚。三是12月底前正式投入运行。

自治区公安厅

52

实施城中村和城市危旧房改造

全年改造城中村和城市危旧房6000

一是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通知》要求,科学合理确定改造范围,优先改造群众需求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城中村二是稳步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因地制宜采取抗震加固、改建(扩建、翻建)、拆除新建等多种方式实施改造,优先对D级危险住房进行改造。对已不具备安全居住条件的危旧房,采取严格管控措施。

自治区

住房城乡建设厅

53

停工房屋建设项目和闲置房屋资产处置化解三年攻坚行动

全区停工房屋建设项目和闲置房屋资产累计处置化解面积不底于总面积的50%

一是完善一个台账,落实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交账工作要求,明确攻坚措施和责任分工;二是落实两项机制,自治区每月调度工作进展,协调解决矛盾,及时报告处置化解情况;三是凝聚多方合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招商引资和项目对接;四是强化信息支撑,加强数据互通、资源共享,开展线上招商会、线下推介会等,搭建供需对接桥梁,开展精准洽谈对接。

自治区

住房城乡建设厅

54

按需筹集保障性住房

筹集保障性住房1500

坚持租购并举,进一步完善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指导各地以需定建、以需定购,按需筹集保障性住房。完善保障性住房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做好房屋维修养护,让群众住得放心、舒心。

自治区

住房城乡建设厅

55

推动智慧城市建设

加快实现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平台互联互通

指导各地级市加快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推动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提升城市运行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治理水平。

自治区

住房城乡建设厅

56

推动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

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

一是结合村(居)民委员会换届,根据需要设村(居)人居环境委员会、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等配套组织。将美丽乡村建设、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村(居)民积极参与基层治理。二是推动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57

推动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

深化拓展以文化心工作

推进文艺赋美乡村工作,推广以文化心模式,深入实施千名作家联千村(社区)进千校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行动,广泛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送戏下乡等文化活动,举办全区农民合唱比赛。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58

推动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

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城市管理执法的服务和质量。

持续开展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整治,推动落实城管进社区,组织开展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城管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自治区

住房城乡建设厅

59

城乡建设绿色低碳示范项目

支持城乡建设领域中符合绿色发展相关条件的各类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及示范项目建设,给予财政资金奖励。

通过市县申报,自治区住建厅组织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评审方式,确定城乡建筑领域中绿色发展的各类技术的研发、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建设等,按照当年预算安排情况,给予资金奖励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

60

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继续做好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

加快推进我区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做好2026年试点县评审等工作,指导督促已入围的试点县加快项目建设,尽早投入使用,充分发挥试点成效,推动补齐县域充换电设施短板,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

61

完善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相关地方标准。

通过绿色标准的征集立项、宣贯培训,推动绿色发展相关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与落地应用。

一是组织开展2026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面向全区开展绿色标准等的项目征集、立项下达任务。二是2026年开展城乡绿色发展相关标准及标准图集的培训、宣贯和推广工作

自治区

住房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