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建)发〔2020〕28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强化监管部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自治区年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安委〔2020〕5号)要求,决定开展全区城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全区城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组成人员:
组长:李志国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成员:杨茂华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处长
赵玉军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处长
褚广宇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综合执法监督局局长
刘 军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处长
孙中宁 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站长
李金保 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站长
二、整治范围、时间和方式
(一)整治范围。全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二)整治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
(三)整治方式。按照“双随机”的方式,从系统随机抽取人员、专家和项目,对五市及宁东基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地进行暗访察看,并跟踪落实。
三、整治内容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任落实情况。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安排部署本次整治工作,对辖区工程是否开展监督管理职责。春季复工以来发现的问题是否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诚信记录等措施,诚信记录是否录入网络监管平台。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管情况。开展企业和项目标准化考评工作情况。
2.危大工程管控情况。深基坑、深沟槽、脚手架、模板支架、起重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执行等情况。
3.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各阶段高处坠落危险源、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三宝”防护用品使用情况,预防中暑、食物中毒等暑期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4.扬尘治理“6个标准化”落实情况。地面覆盖、车辆清洗、扬尘监测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联网运行情况。
5.建筑市场管理情况。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有无违法转包分包、挂靠,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工程保证制度执行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6.工程质量管控情况。建设单位对组织图纸会审、交底及对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重新报审等情况;监理单位对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批内容执行情况;施工单位对工程实体质量管控情况,对建筑进场材料报验制度、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落实等情况。住宅渗漏、裂缝等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测情况。
7.消防安全及危化管控情况。是否存在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临时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配备、临时消防水源、电源设置、动火审批制度执行、易燃可燃材料堆放情况,工程实体消防施工质量情况。施工现场有无危化重大危险源,有无安全隐患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通过标化考评督促企业落实自查自纠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落实首要责任,合理制定工程工期,按期拨付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勘察、设计单位要在勘察设计文件中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建议。建筑施工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高处作业的管理责任。监理单位按规定执行“巡视”和“旁站”,认真履行监理报告制度,切实落实监理职责。各地对整治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进行整改落实,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诚信体系扣分,对整治情况实时进行通报。
(二)严格开展整治。各暗访组要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深入一线,敢抓敢管,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停工整改一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工地,集中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企业和个人,坚决遏制各类重大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暗访察看工作取得实效。
(三)构建长效机制。各地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结合夏季高温多雨对施工安全的影响,针对属地实际举一反三查隐患,紧盯施工现场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重点突破,标本兼治,抓出成效。各地要将整治情况形成台账,将本地区专项整治通知、通报、汇总表及经验做法等情况上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自治区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附件:1.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职情况表
2.工程项目基本情况表
3.危大工程、起重机械及预防高处坠落整治表
4.安全防护用品整治表
5.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整治表
6.建筑施工消防、危化整治表
7.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情况整治表
8.建筑市场及实名制情况整治表
9.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汇总报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