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窑危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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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6年全区农村危窑危房改造任务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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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财政局:

根据《宁夏农村危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2014-2017)》,现下达2016年全区农村危窑危房改造任务12963户(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确定补助对象。根据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原则,下达指标要优先用于解决居住在危窑危房中的农村极度贫困户、建档立卡户和其他贫困户住房问题。要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的程序,严格确定补助对象。要把好入口关,杜绝将关系户、富裕户、住房条件满足基本要求的农户纳入补助对象的现象发生。自治区督导组将对所有补助对象进行现场核查, 各县(市、区)要主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二、严格执行建设和补助标准。农村危窑危房改造要执行《宁夏农村危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改造后的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极度贫困户户均建筑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不高于40平米;建档立卡户户均建筑面积不低于24平方米,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户均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进行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含3人)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资金补助标准:极度贫困户暂按川区每户补助2万元,山区每户补助2.2万元;低保户川区每户补助1.35万元,山区每户补助1.55万元;其他贫困户川区每户补助0.8万元,山区每户补助1万元;C级危窑危房改造不分山区和川区,每户补助0.8万元。

三、加强农房风貌管理。改造后的农房要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注重保持田园风光和传统特色。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的县(区)住建部门应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设计图及风貌管理要求,可以建设传统单坡面的农宅,风貌管理要求应包括选址、建筑体量、外观等方面内容,并纳入村庄规划。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在开工前将农房设计图及风貌管理要求送达危房改造农户,加强现场指导,并将建筑风貌作为竣工验收内容之一。各地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理情况将列入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年度绩效考评。

四、做好农村建筑节能示范工作。下达建筑节能示范任务的县(市、区),在选择改造建设节能示范户时,应确保相对集中,以便于推广。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建设标准》,制定具体的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技术方案(须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备案),明确节能措施和实施方法,重点对墙体、门窗、屋面、地面等围护结构采取节能措施,确保节能措施不低于两项;要督促指导辖区乡镇及时将建筑节能示范户档案录入信息系统,其中“改造中照片”必须反映主要建筑节能措施施工现场。

五、加快改造工作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尽快将改造任务分解到户组织开工建设,按期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同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2009〕168号)要求,配齐设备,安排专人,切实做好危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工作,确保录入及时、资料信息准确完整。根据改造进展情况,各县区人民政府可以将改造的类型、对象进行调整,(调整结果必须以正式文件上报住建厅备案)。

六、加大检查验收力度。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自治区督导组,加强对乡(镇)农村危窑危房改造项目检查,重点检查落实任务分解、档案建立、系统录入、开工时间、工作进度、建筑节能示范、配套资金落实及施工质量安全等情况。各县(市、区)要牵头成立县级验收组,会同自治区督导组按照《宁夏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进行验收,做到竣工一户、验收一户、归档一户。要认真撰写工作总结,及时上报工作信息,深入挖掘典型经验和亮点工作,并上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附件: 2016年全区农村危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财政厅

                                       2016年8月26日

 

 

  

2016年全区农村危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市、县(区)名称

2016年改造任务

备注

极度贫困户

低保户

其他贫困户

小计

户数

户数

户数

户数

兴庆区

 

 

100

100

 

灵武市

22

91

292

405

 

平罗县

76

118

306

500

 

青铜峡市

 

200

663

863

 

同心县

31

1474

248

1753

 

盐池县

10

0

0

10

 

红寺堡区

 

226

248

474

 

固原市(隆德县)

 

1000

4033

5033

 

沙坡头区

40

320

360

720

 

中宁县

168

328

304

800

 

海原县

 

1320

958

2278

 

合  计

347

5077

7512

12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