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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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和重点工作安排,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保障,推动厅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厅工程建设项目“审管一体化”改革被命名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并授牌,厅法规处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自治区“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用法治思想引领工作实践。厅党组理论中心组3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依法治国会议、自治区依法治区会议精神,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专题培训3次,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辅导读本,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口袋书”,组织新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宪法宣誓,开展法律知识测试,要求领导干部全员熟悉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一规划两纲要”精神。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将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纳入本部门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计划同步安排,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厅网站设立“八五”普法专栏,各单位以“宪法宣传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活动为载体,开展法治宣教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工地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系统学法尊法守法意识。
(二)加强立法和决策审查,不断完善行业法规政策制度体系。一是加快推进行业立法。完成自治区建筑管理条例等2件法规、5件政府规章的修订;废止2件规章。赴区内外开展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立法调研。提请废止6件、修订4件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法规规章集中清理工作被自治区政府办公厅通报表扬并作经验交流。二是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发布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将新型城镇化“十四五”规划等4件决策事项列入清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在厅官网、官微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依法进行。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已决策事项结果全部在厅网站公开。三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印发规范性文件13件,均执行“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经合法性审核和厅集体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厅网站公布,并同步作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对345件厅发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公开发布有效、失效和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实现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规范化管理。
(三)坚持改革创新,用法治理念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提速增效。以实现全流程在线审批为目标,出台涉及并联审批、多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等关键环节的36项配套细则,印发全流程审批操作指引规范和审批事项环节清单。开展“定制审批”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对15类高频项目定制流程,审批时限平均提速40%以上。二是优化政务服务惠企利民。对不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等300项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二级注册建造师、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全面推行电子证书。三是积极推行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制定物业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等信用管理办法,实行中介服务机构“红黑名单”管理,积极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与“互联网+监管”一体化建设,住建厅被列为自治区推进“审管联动”建设试点单位。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用法治力量推进行业治理。一是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制度、执法公示等6项制度,严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关,统一使用住建部制式执法文书规范执法,2021年厅系统共办理公示行政许可6.19万件、行政处罚4件。严格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组织厅系统11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全国统一执法证件换发工作。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依法加强行业监管。以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和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农村房屋、住房公积金“1+5”综合治理为主要抓手,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整治行业乱象757个,健全完善规章制度23件。加强部门协同,与自治区发展改革等8个部门建立专项治理有关法律问题解决机制。三是以案释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进“以案释法”,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有效化解矛盾,年度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件,均在受理期前调解处理;收到行政应诉案件1件,庭前经调解当事人撤回起诉。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精神,做好改革后复议申请人的政策解释和告知工作,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
(五)强化安排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督察问题整改。组织开展系统自查,制定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问题整改方案,主动认领6个方面的问题,针对性提出12项整改措施,形成整改任务清单,要求厅机关、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整改工作盯住督办。通过整改,进一步强化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贯力度,压实了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区各级住建部门严格依法决策,推行法治化用人导向,全面落实推进“十四五”法治宁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各项部署要求。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住建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一是厅党组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制定下发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责任落实分工,将普法守法执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全面推进。二是厅党组专门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年度召开5次党组会及厅务会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举措,厅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报告年度法治工作,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三是厅党组及厅属各支部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开展年终述职述法,强化监督考核。四是厅党组聘请2家律师事务所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行业立法、行政复议应诉、信访接待、行政合同审查、法治宣传等各项法律事务,年度共审核各类合同60余件,协助审核重大行政决策2件、办理复议、诉讼案件3件、处理信访案件20余件。五是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主管法治工作的厅领导持有公职律师证,同时选配4名公职律师充实到法制审核、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重要岗位,把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纳入干部测评和绩效考核内容。年度组织新提拔任用的处级干部进行宪法宣誓,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知识测试,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意识。
三、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虽然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督察中也发现仍然存在一些不足需强化,主要表现在:一是2021年经过集中清理,一些陈旧法规、规章被废止、修订,但目前现有地方法规规章还跟不上住房城乡建设发展速度,行业立法仍需加强,适应先行区建设和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订修订工作需要加快推进。二是制定公布了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但由于国家部委上位规划未发布、责任处室对程序规范认识不足,导致重大行政决策个别环节还比较薄弱,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基层个别部门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力度还需加大,执法能力水平尚需提升。
四、2022年工作安排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把法治建设放在住房城乡建设全局中统筹谋划,切实增强全行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党政干部学法清单、年度述法等制度,扎实推进住建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二是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明确未来5年住建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目标、思路、举措,确保法治宁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工作任务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效落实。三是加强立法工作统筹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监管,进一步健全住房城乡建设法规制度体系。四是坚持施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遵守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实施效果。五是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六是组织实施“八五”普法,修订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提高行业普法实效。七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高频事项跨省通办、一网通办等,持续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八是统筹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管,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试点推行审管一体化建设,全面提升行业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