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五年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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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办发〔2023〕6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五年行动方案(2023-2027年)》已经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
五年行动方案(2023-2027年)
为统筹推进今后五年全区新型城镇化工作,提升新型城镇化质效,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和《“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以及《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十四五”规划》等,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及《政府工作报告》相关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现代化建设中心任务、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聚焦先行区建设时代使命,突出时代性、高质量和系统性要求,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大力实施城乡面貌提升行动,着力增强首府城市中心能级、推动沿黄城市群集约集聚、提升副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县城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提供强大动力和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谋划,全面推进。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切实转变城镇发展方式,推动城镇化与工业化良性互动、与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以信息化助力城镇化,促进城镇功能、产业支撑、要素吸纳、人口集聚联动统一,实现新型城镇化与区域协调发展、乡村全面振兴互促共进。
——坚持以人为本,包容共享。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新型城镇化发展始终,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立足点,着力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充分保障全体居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
——坚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根据各地资源禀赋、要素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科学把握“人随产业走、人往高处走”两条路径,统筹考虑城镇化发展阶段性差异,找准各市县的发展定位、产业结构和文化特色,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实施有针对性的任务举措,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和城乡融合发展路径。
——坚持深化改革,市场运作。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坚定不移推进户籍制度、人地钱挂钩、人才引进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破除制约新型城镇化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使城镇化成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科学发展的过程。
——坚持稳妥有序,守住底线。坚持稳中求进、循序渐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推进、久久为功,合理确定新型城镇化的目标任务和时序步骤;严格落实“四水四定”要求,始终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强化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实现新型城镇化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三)行动目标
到2025年底:全区常住人口达到740万人左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9%,县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显著提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一主一带一副”城镇空间格局基本形成,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城市特色风貌更加彰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明显缩小。
到2027年底:全区常住人口达到750万人左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县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7%。“一主一带一副”城镇空间格局更趋成熟,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大幅提高,新型城镇化与区域协调发展、乡村全面振兴衔接更加充分,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实现更高质量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新型城镇化走在沿黄九省区前列。
专栏1 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体系 | |||||||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2022年现状值 | 2025年目标值 | 2027年目标值 | 属性 | |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 1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66.34 | 69 | 70 | 预期性 | |
2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11 | 11.3 | 11.5 | 约束性 | ||
3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4 | 95 | 95 | 预期性 | ||
4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5 | ≥95 | ≥95 | 约束性 | ||
5 | 城镇调查失业率(%) | 5.3 | 5.5左右 | 5.5左右 | 预期性 | ||
6 | 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率(%)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
公共服务设施 | 7 |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1.0 | 4.5 | ≥4.5 | 预期性 | |
8 |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93 | 95 | ≥95 | 预期性 | ||
9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38 | 60 | 60 | 约束性 | ||
10 | 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 | 50 | 60 | ≥60 | 预期性 | ||
11 | 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人数(人) | 3.09 | 3.3 | 3.45 | 预期性 | ||
12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6.9 | 78.2 | 78.7 | 预期性 | ||
13 | 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平方米) | - | ≥30 | ≥30 | 预期性 | ||
14 |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 3.05(2021年) | 3.15 | 3.25 | 预期性 | ||
15 | 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 | 1496 | 1600 | 1620 | 预期性 | ||
16 | 每万人接受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次数(万次) | 1.1 | 1.8 | 2 | 预期性 | ||
基础设施 | 17 | 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 | 15 | ≥15 | 预期性 | |
18 | 5G用户普及率(%) | 38.3 | 56 | 65 | 预期性 | ||
19 | 千兆宽带用户数(万户) | 56.8 | 50 | 80 | 预期性 | ||
20 | 建成区路网密度(公里/平方公里) | 6.16 | 8 | 8 | 预期性 | ||
21 | 燃气普及率(%) | 城市 | 97.75 | 99 | 99 | 预期性 | |
县城 | 77.63 | 90 | 91 | 预期性 | |||
22 | 海绵城市建成区面积比重(%) | 25 | 40 | 50 | 预期性 | ||
23 | 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 | 银川市 | 36 | 40 | 42 | 预期性 | |
其他地市 | 23 | 30 | 33 | ||||
24 | 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 | 银川市 | - | 30 | 35 | 预期性 | |
其他地市 | - | 15 | 20 | ||||
人居环境 | 25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 | ≥70或较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 | ≥72或较2025年提高2个百分点 | 预期性 | |
26 | 再生水利用率(%) | 城市 | 35 | 50 | >50 | 预期性 | |
县城 | 20 | 35 | >35 | 预期性 | |||
27 | 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银川市 | 48 | 50 | 55 | 预期性 | |
其他地市 | 31 | 35 | 40 | ||||
28 | 建成区绿地率(%) | 38.97 | 40 | 41 | 预期性 | ||
29 | 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 81 | 85 | >85 | 预期性 | ||
30 | 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84.2 | 85.5 | ≥85.5 | 约束性 | ||
31 | 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 | 70 | 100 | 100 | 预期性 | ||
32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44 | 50 | 54 | 预期性 |
注:“掌上办公”比例已提前完成《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故不再列入。
专栏2 全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任务分解表(%) | |||||
地 区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全区 | 67.6 | 68.3 | 69 | 69.5 | 70 |
银川市 | 83 | 84 | 85 | 85.5 | 86 |
石嘴山市 | 79.7 | 79.9 | 80 | 80.1 | 80.2 |
吴忠市 | 58.3 | 59.1 | 60 | 60.7 | 61.1 |
固原市 | 46.6 | 48.2 | 49.8 | 51.4 | 53 |
中卫市 | 53.5 | 54.8 | 56 | 56.7 | 57.4 |
二、深入实施城镇空间格局优化行动
科学规划城镇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和功能定位,实施“强首府”战略,加快沿黄城市群集约发展,支持固原市建设副中心城市,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促进小城镇错位互补发展,构建“一主一带一副”的城镇空间格局。
(四)推动“强首府”战略落实落地。突出银川市“塞上湖城、绿色宜居”城市特色,以先行区示范市建设为牵引,内引外联,提升能级,持续强化首府地位和沿黄城市群龙头作用,建设西北地区重要中心城市、四省边际门户城市、商贸物流中心、文化教育中心、医疗健康中心、内陆开放枢纽,打造宁夏沿黄生态经济带、黄河“几”字弯生态经济区高质量发展战略支点和最具活力城市。壮大产业集群,打造世界葡萄酒之都、中国新硅都、新型电池制造基地、智能终端材料和半导体材料生产基地。扩大对外开放合作,加快建设银川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常态化运营国际货运班列和铁海联运班列,拓展国内国际航线航班,发展通道和枢纽经济。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提升银川河东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承载功能,加快银昆高速宁夏段、包银高铁等工程建设,推进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强化生态保护,推动建设贺兰山国家公园,创建全国“无废城市”“生态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到2027年底,银川地区生产总值突破4000亿元,常住人口达到34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86%以上,经济首位度稳定在50%以上。(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水利厅、教育厅、生态环境厅、卫生健康委、商务厅、体育局、林草局等,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专栏3 银川区域中心城市重点建设工程 |
1.河东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新建12万平方米航站楼和3600米平行滑行道,完善相关配套设施,争取2023年底前开工建设。 2.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坚持“工业强市”战略,实施制造业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动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发展。建设融合型、城郊型、产业型13个产城融合单元,促进职住平衡。 3.城市更新改造工程。加快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枕水巷、庆丰街、双福巷特色街区改造等项目,改造提升5-7条高品位步行街,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 4.城市交通疏堵提畅工程。接续推进交通疏堵工程,到2027年,打通团结路、观湖路等断头路100条,新增市政道路190公里,改造丽子园街、文萃街等慢行绿道50条,新增慢行绿道300公里,形成“三横三纵”快速路网。 5.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工程。深化“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加快优质教育、医疗资源供给。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和儿童友好型试点城市,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实施“一老一小”幸福养育工程。 6.绿色低碳循环改造工程。建设银川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实施市政污泥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废矿物油和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园林废弃物处理等一体化处理和综合利用项目,推进利用工业尾气生物发酵制燃料乙醇项目。 7.数字基础系统集成工程。支持银川建设宁夏国家算力枢纽节点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示范基地和数据供应链培育基地、数字孪生城市,创建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市。支持银川经开区育成中心创建国家特色软件名园,建设数字经济示范园区、智能工厂和算力服务基地。 |
(五)加快宁夏沿黄城市群集聚发展。着力打造以银川为中心,石嘴山、吴忠、中卫为支点的宁夏沿黄城市群,推进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同互补互促,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促进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高效流动,增强沿黄城市群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大力发展“六新六特六优”产业,重点建设“七大产业基地”,打造“十条产业链”,推动形成相互融合衔接的沿黄城市群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银川建设创新发展引领市,石嘴山建设产业转型示范市,吴忠建设绿色发展先行市,中卫建设大数据产业中心市,宁东建设产业集聚、产城融合示范区,实现特色化、差异化、融合化发展。加强与呼包鄂榆城市群、山西中部城市群、兰(州)西(宁)城市群合作联动,协同融入黄河“几”字弯都市圈。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务实合作,在合作中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塑造新动能新优势。积极加入共建“一带一路”和“西部陆海新通道”,深入推进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争取设立中国(宁夏)自由贸易试验区,努力建设开放型省区,把宁夏沿黄城市群打造成为国家“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的重要节点。(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商务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沿黄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专栏4 宁夏沿黄城市群重点建设工程 |
1.便捷高效的通勤圈建设工程。加快完善铁路、公路、航运等沿黄城市群交通网络,合理布局交通站点和线路,持续推进银川与吴忠、石嘴山、宁东等地之间城际客运公交化运行,全面提升运输服务质量,实现区内各城市30分钟通勤、银川至沿黄城市群各市1小时畅达。 2.配套协作的产业圈培育工程。以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开发区、吴忠金积工业园区、太阳山开发区等园区为重点,充分发挥沿黄城市群产业集聚、资源富集、要素密集的优势,推动产业政策与区域政策、社会政策、环保政策、财税政策等衔接配套,打造银川-宁东-吴忠一体化发展核心区,推动形成高效分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相互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 3.开放创新的园区建设工程。完善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航空口岸、石嘴山保税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组建设立中卫迎水桥保税物流中心;建设石嘴山、中卫大宗进口商品集散分拨中心;建设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4.大数据产业培育工程。抢抓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宁夏枢纽建设重大机遇,支持中卫市建设大数据产业中心,推进“东数西存”向“东数西算”跨越。到2027年,数据中心标准机架数达到69万个,数字信息产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 |
(六)提升固原副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推动固原建设生态文旅特色市,突出“红色六盘、绿色固原、避暑胜地”城市特色,建设功能完善、环境优美、人口集聚的副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西吉、隆德、泾源、彭阳联动发展。实施“绿色经济圈”战略,培育发展生态友好型产业,建设全国重要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发展新材料、清洁能源、轻工纺织、数字信息、装备制造等新型工业,促进盐化工延伸绿色发展、风光火储一体化发展,打造宁南清洁能源转型基地。深挖特色文旅资源,建设长城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文化创意产业园,推动六盘山红军长征景区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加强战国秦长城、固原古城墙、姚河塬遗址等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巩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成果,有序推进六盘山国家公园、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支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加强清水河、葫芦河、泾河及其支流发源地等水源涵养极重要区域保护,依托自然山水基底建设绿廊,依托城市道路、渠系等构建完整连续、蓝绿交织的绿道,修复城市生态空间。重点实施六盘山机场改造提升、中卫经固原至平凉铁路扩能改造、固原火车站改扩建等项目,建设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积极融入宁夏沿黄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西部陆海新通道。到2027年底,固原地区生产总值突破600亿元,常住人口达到120.8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3%以上,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红色铸魂、绿色立本、古今辉映的城市风貌体系基本形成。(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文化和旅游厅、水利厅、商务厅、林草局等,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
专栏5 固原副中心城市重点建设工程 |
1.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工程。依托西部陆海走廊宁夏运输轴和西(固)兰通道,实施中卫至平凉铁路扩能改造、定西经固原至平凉铁路、银昆高速公路(太阳山至彭阳)建设等项目,努力构建固原至宁夏沿黄、关中平原、兰西、山西中部地区“十”字形互联互通综合运输通道。 2.工业园区标准化提质工程。建设智慧园区、仓储物流、污水处理等项目,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服务质量、搭建融资平台、招引龙头企业、承接产业转型等。 3.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工程。新建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城市汽车站、固原市形象展列馆、星级酒店、特色餐厅等,提供信息咨询、导游服务、交通换乘、商业服务等项目。 4.南部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坚持涵水养水、增加绿量,重点实施水源涵养建设工程,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构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林体系,2023-2025年完成人工造林、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105万亩。 5.城市更新改造工程。加快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改造提升5-7条高品位步行街;实施古雁岭、长城梁、九龙山等城市生态修复和饮马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金城绿地公园,完善城市生态系统。到2027年,打通断头路25条,新建改造城市道路60公里,新增健康步道和自行车专用道33公里。 |
(七)科学推进县城城镇化建设。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统筹县城生产、生活、生态、安全需要,分类引导县城发展,努力提升县城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水平。推进永宁、贺兰县城与银川主城区同城化发展,打造通勤便捷、功能互补、产业配套的卫星县城。推进青铜峡与吴忠市区“一河两岸、两城互融”一体化发展,创建全国宜居县城。推动灵武与宁东联动发展,擦亮“千年古县、产业强县”品牌。促进平罗产城融合发展,延伸新材料、现代化工、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链。支持盐池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留住县城历史文化、红色资源等特色“基因”。完善红寺堡城区功能要素,以产业、就业、社会融入为重点,丰富城区发展内涵。打造中宁县枸杞深加工、锰基新材料等特色支柱产业。支持永宁、贺兰、灵武、平罗、青铜峡、中宁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夯实农产品主产区保障能力。推动同心、西吉、隆德、泾源、彭阳、海原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绿色发展,改善县城生态、美化县城环境。因地制宜补齐县城短板弱项,促进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充分发挥以城带镇、以城带乡的作用,吸引周边农村人口就近城镇化。(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教育厅、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专栏6 县城城镇化重点建设工程 |
1.县城产业园区扩规兴业工程。平罗工业园区工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贺兰工业园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灵武)、太阳山开发区(红寺堡)、盐池工业园区、青铜峡工业园区、中宁工业园区等6个开发区工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永宁工业园区、同心工业园区、彭阳王洼产业园区、海兴开发区等4个开发区工业总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西吉工业园区、隆德六盘山工业园区、泾源轻工产业园区等3个开发区工业总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 2.县城商贸流通设施工程。新建或改造县级商贸物流配送中心14个、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14个,基本实现县县有物流配送中心和集配中心;改造提升县城农贸市场8个,建设农产品冷库70万立方米,合理扩大规模和服务半径;加快推进灵武临港产业园等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中宁大宗商品物流交易中心。 3.县城道路交通设施优化工程。实施西吉县东四路、彭阳县滨河路等县城道路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改扩建县城道路360公里,新增人行道180公里,建设非机动车专用道40公里,新增停车泊位5.5万个,新建、改造道路红线内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空间比例不小于30%。 4.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程。对全区14个县医院进行能力提升。其中,灵武、平罗、红寺堡、盐池、同心、青铜峡、西吉、彭阳等8个县级综合医院达到三级医院的服务能力,永宁、贺兰、隆德、泾源、海原、中宁等6个县级综合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到2027年,每千人县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2.6张。 5.县城教育设施建设工程。新建改扩建县城小学6所、初中10所,新建改扩建校舍14万平方米,推动学校按标准班额办学。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扩大县城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新建幼儿园40所,新增幼儿学位10000个。 6.县城养老服务设施工程。改造提升县域内养老机构25所,建设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7个,新增社区养老床位400张,新增机构普惠养老床位500张。 |
(八)促进小城镇错位互补发展。科学规划小城镇建设规模、空间布局、功能形态、特色风貌,统筹实施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生态环保、社会治理“六个一体化”工程,建设60个重点小城镇,打造成为融合一二三产、汇集人财物的区域发展小高地。支持具有区位优势或独特资源的小城镇强化要素配置,发展成为交通枢纽、商贸流通、文化旅游、资源加工等专业功能镇。支持银川市宁东镇、中卫市三河镇等进一步提升发展能级,完善配套服务,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制定产业强镇强乡建设指导意见,推动金凤区良田镇、平罗县宝丰镇、利通区金积镇、西吉县什字乡等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推进玉泉营葡萄酒历史风情、青铜峡青铜古镇黄河生态文旅等特色小镇建设。推动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向重点小城镇延伸,完善小城镇水电路气暖和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更好发挥小城镇衔接城乡、联动工农作用,使小城镇成为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地城镇化的承接地。(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乡村振兴局等,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三、深入实施城市品质提升行动
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以城市更新为抓手,提升城市规划设计品质、功能品质、建筑品质、环境品质、韧性品质、文化品质,打造颜值更高、功能更优、面向未来的现代城市。
(九)提升城市规划设计品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居住、工业、商业、交通、生态等功能空间布局。统筹好规划与建设的关系,科学布局各类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严控城市建设密度,做到城市疏密有度、错落有致、布局合理,县城建成区人口密度应控制在每平方公里0.6万至1万人。加强城市设计管控,研究从“好房子”到“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的设计管控要求,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空间形态、高度体量、风貌特色、交通组织等控制引导,推动城市各类设施和元素尺度适宜、合理匹配,提升城市形象,丰富城市功能,增强城市内涵。有机融合地方风情、西北风骨、江南风韵、园林风格和现代风貌,着力打造体现宁夏特点、文化底蕴、时代精神的特色风貌。(责任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十)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坚持“先体检再更新,无体检不更新”,建立健全城市体检评估制度。以问题为导向,加快推进以老旧小区、老旧工业区、老旧商业区、历史文化区、城中村、其他公共空间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发展方式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打通断头路,完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系统及过街设施,因地制宜发展立体交通,建设快速路、主干路和次干路、支路级配合理、适宜绿色出行的城市道路网络。增建一批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加快充电设施建设,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实施住房安居宜居工程,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积极推进小微公园、小微停车场等“十小便民工程”,推动全区城市居民卧室和起居室供热温度达到20℃以上。全面加强社区建设,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青年发展友好型和儿童友好型社区(城市),加快推进完整社区、未来社区试点,努力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完善社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新建居住(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通过补建、租赁、改造等方式补齐养老服务设施。以特色美食、艺术文化、人文旅游、休闲娱乐为主体,培育文创商店、特色书店等多种业态的旅游休闲街区,推动夜间活力提升,在每个地级市改造提升5-7条特色商业街区,每个市县至少建成1个“夜间经济示范区”,打造一批活力街区。(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等,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专栏7 城市功能品质提升重点工程 |
1.棚户区改造工程。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50户以上集中成片棚户区,优先安排改造符合条件的城市D级危房及未抗震设防的城市C级危房,到2027年力争完成2万套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2.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积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2026-2027年,积极推进2000年底后、2005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 3.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实施国能大坝电厂向银川智能化集中供热、吴忠市集中供热应急调峰热源建设、固原市城市集中供热热源建设、中卫市城市集中供热节能降碳(二期)、中宁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建设等项目,加快推行居民起居室供热温度达到20℃。 4.道路交通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实施银川市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建设、贺兰山路与民族街路口立体化改造、包银高铁惠农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盐池县盐州路管网改造及路面恢复、固原市西入口101线市区段道路及排水改造提升、包银高铁沙湖站与沙湖连接线交通枢纽建设等工程,力争2027年底,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30%以上,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银川市达到42%,其他地级市达到33%。 5.停车供应体系完善工程。全区新增停车泊位17.48万个,基本建成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供应体系,城市停车供需矛盾突出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城市停车规范有序,停车设施智能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6.充电设施建设工程。以构建覆盖全区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促进各类型新能源汽车发展应用为目标,桩站先行、适当超前推进全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充电桩累计达到6000个(直流桩5000个、交流桩1000个),满足约3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7.完整社区建设工程。2023年,重点在5个设区市主城区及灵武市、青铜峡市启动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打造37个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样板。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带动,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完整社区建设模式和典型经验做法。以后年度按照住建部和自治区的要求,在试点基础上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工作。 8.社区基础设施达标工程。落实《城市社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到2025年,全区社区党组织和自治组织覆盖率达100%,每个社区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1名持证社会工作者,每万城镇常住人口配备社区工作者不少于18人。 |
(十一)提升城市建筑品质。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统筹老城新城、新旧空间的建筑风格、景观绿化和色彩管理,优化城市天际线,治理“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人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开展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加快发展智能建造和新型工业化建筑,基本建立协同一致的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全区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全区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25%。完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机制,严把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关口。鼓励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和高星级绿色建筑建设。开展智能建造与智慧运维基础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转化应用,提高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2027年底,全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50%。(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消防救援总队,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十二)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坚持绿色低碳、生态优先,加快构建“一带三区”总体格局,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黄河宁夏段水质保持Ⅱ类进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开展绿色低碳城市建设,坚持以绿荫城、以水润城、以景美城,统筹城市水系统、绿地系统、通风廊道系统,科学规划布局城市绿环绿廊绿楔绿道,建设蓝绿交织、灰绿相融、连续完整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体系。保护城市自然风貌格局,通过留白增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等方式,加强公园绿地布局均衡性,推进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到2027年,全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0%以上。加强重点河湖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巩固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全面消除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进一步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创建一批无废机关、无废学校、无废社区、无废园区、无废商超等“无废细胞”。坚决推动中央环保督查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林草局等,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专栏8 城市环境品质提升重点工程 |
1.“小微公园”建设工程。实施银川市团结路(宁安北街—民悦街)南侧周边绿化、吴忠市东片区道路绿地生态建设、隆德县委党校小微游园建设等项目,新改建小微公园80个、城市绿道400公里以上。 2.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改扩建工程。实施石嘴山市老城区污水厂预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改造、平罗县市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吴忠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集污管网建设、固原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中卫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集污管网建设等项目。 3.水资源节约利用工程。建设五个地级市中水回用设施和宁东基地矿井疏干水收集回用工程,新建或改造中水厂5座,新建和改造中水管网338.4公里。实施银川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和吴忠市、中宁县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等项目,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5个地级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 4.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银川市实施清洁取暖项目61个,吴忠市实施清洁取暖项目48个,固原市实施清洁取暖项目71个,中卫市实施清洁取暖项目23个。 5.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新建银川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吴忠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等项目。 |
(十三)提升城市韧性品质。完善城市防洪、防涝、防风、防冰雪、抗震、消防等设施建设,健全市政设施常态化管护机制,确保城市安全稳定运行。开展城市燃气、供热、供水、排水“四类管线”普查和老化评估,对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老化管道和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快推进银川市国家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和石嘴山市、吴忠市自治区级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建设,构建“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基本消除城市内涝。加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消防安全、燃气、民爆、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危及建筑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既有重要建筑抗震鉴定及加固改造,新建建筑要符合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依托公园、广场、体育场、学校、地下人防设施等,加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强化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和建筑的应急功能。完善交通、物流、供水、供电、能源、通信等生命线备用设施,加强应急救灾和抢险救援能力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应急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卫生健康委、水利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厅、教育厅、人防办、宁夏消防救援总队、地震局、气象局、宁夏通信管理局,国网宁夏电力公司等,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专栏9 城市韧性品质提升重点工程 |
1.“四类管线”更新改造工程。改造燃气管道1987公里、供热管道1283公里、供水管道899公里、排水管道773公里。 2.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实施吴忠市内涝治理应急泵站建设、青铜峡市城市防洪排涝改造、贺兰县排水防涝体系建设等项目,开展河道、湖塘、排洪沟、道路边沟等整治工程,提高行洪排涝能力。 3.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实施银川市烟墩巷(六盘山路-宝湖路)雨污管网海绵化改造、惠农区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固原市西入口101线市区段道路及排水改造提升等项目,提升城市雨水滞蓄能力。 4.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自治区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固原市、红寺堡区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和青铜峡市、中宁县、贺兰县、惠农区、平罗县、原州区、隆德县、西吉县等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等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库;实施粮食绿色仓储提升工程,新改扩建粮食仓储设施。 5.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完善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分类监测网络,建设自治区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开发多灾种综合预警模型和预警产品。 |
(十四)提升城市文化品质。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编制省级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建立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保护名录体系,推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保护传承利用。将文物保护相关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一张图”管理,严格规划审批。实施文物保护工程项目30个,黄河流域文物保护单位达到550个,自治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开放率达到60%,推动创建水洞沟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加大博物馆和文物单位开放力度,推进具备条件的文物单位作为博物馆、陈列馆或旅游景点对公众开放。坚持以用促保,结合长城、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支持因地制宜适度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实施六盘山中央红军长征线路示范段、西吉将台堡中国红军长征纪念园等建设项目,完善和推广22条宁夏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创建5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培育10个非遗旅游体验基地,推出10条非遗主题研学旅游线路产品。推动宁夏美术馆、银川市图书馆新馆、原州区文化馆和图书馆新馆投入运行,打造80个以上“城市书房”“阅读岛”“文化驿站”,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专栏10 城市文化品质提升重点工程 |
1.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程。实施保护传承、研究发掘、环境配套、文旅融合、数字再现五大基础工程,建设长城、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实施宁夏引黄古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公园、展示中心等项目。 2.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工程。深入挖掘在城市中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区、历史建筑,完善保护名录,制定保护图则,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修复修缮和活化利用。 3.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实施宁夏广播电视传输发射基地迁建项目,加快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推动数字文化馆、智慧图书馆和数字博物馆建设。实施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工人文化宫、乡镇综合文化站达标升级工程。建设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
四、深入实施城市治理现代化行动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协同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力量,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五)夯实社会治理基础。健全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主导、人民群众为主体、各类组织积极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县(市、区)职能部门、街道(乡镇)在城市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制度,提高社区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管理能力。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到2027年每万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实现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完善网格化管理服务,依托社区统一划分综合网格。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矛盾风险防控协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推进警官、检察官、法官、律师进社区。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大数据赋能和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民政厅、党委编办、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司法厅、公安厅、信访局等,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十六)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以城市治理现代化为方向,坚持以人为本、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城市管理执法行政裁量基准,推进包容审慎执法,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联合开展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因城施策提高物业管理规范化水平,逐步实现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支持老旧小区引入市场化物业服务或推行社区托管、社会组织代管等方式,有效巩固和拓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成效。加强农(集)贸市场周边、背街小巷、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环境卫生整治,升级改造一批示范道路、示范街区、示范小区。加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严格规范大型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审批,净化城市空间。科学划定非机动车停车位,规范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运营管理。加强杨柳飞絮治理,优化城市树种结构。深入推进城区信号灯和交通组织优化工作,科学配置道路资源,有效解决城市出行难、停车难等交通治理难题顽症。(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等,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十七)提高智慧化管理水平。深入实施“宽带宁夏”工程,适度超前部署以千兆光网和5G为代表的“双千兆”网络,实现固定和移动网络“千兆到户”能力规模化覆盖。整合完善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有序推进政务数据中台、城市数据中台、业务数据中台建设,推动政务大数据开放共享,带动民用商用大数据协同发展。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探索推进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谋划推进新能源汽车城市智慧运行新场景,力争在数字孪生城市建设上迈出新步伐。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强化市场监管、生态环保、社会治安、应急救灾等领域数字化应用。加快“智慧住建综合监管系统”建设,建设一体化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推进城市楼宇、公共空间、地下管网等“一张图”数字化管理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组织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行动,对城镇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等市政基础设施实行智能化管理。集约建设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推动标准化、规范化智慧小区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引领提升全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完善电子政务网络,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社保、民政、工商、税务、证照证明等服务的智慧化应用。(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宁夏通信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政府办公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应急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商务厅、宁夏税务局,宁夏消防救援总队、国网宁夏电力公司等,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专栏11 城市智慧化管理重点工程 |
1.5G网络建设工程。以市场应用需求为牵引,加快推动5G独立组网规模部署,重点加快中心城区、重点区域、交通沿线的网络覆盖,支持重点园区建设5G虚拟专网,完善配套网络安全和监管措施,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5G网络。 2.建筑信息模型(BIM)系统建设工程。建设基于BIM技术的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在策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全过程推行BIM技术应用,建立基于参建各方、项目各阶段BIM数据管理平台的模型数据共享和交付机制。试点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探索数字孪生城市建设。 3.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升级工程。探索推进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将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综合执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垃圾分类等事项纳入平台管理,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应用,强化综合治理、统筹协调、智慧监督和综合评价,加强城市精细化运行管理。 4.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工程。加快交通设施智能化改造,分批推进五个地级市中心城区道路智能化改造,加快城区主干路和重要支路监控系统、交通信号灯、交通电子标识等设施和道路感知系统智能化升级。谋划推进新能源汽车城市智慧运行新场景,加快银川智能网联汽车试点建设。推进智慧杆塔建设,加强感知设备顶层设计,推动城市照明、视频监控、交通管理、环境监测、5G通信、应急求助、资讯服务等设施集约化挂载,优化设施布局。 5.智慧社区建设工程。积极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鼓励引导社区建设智能停车、智能快递柜、智能充电桩、智能灯杆、智能垃圾箱、智慧安防、智慧物业等配套设施,搭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提升社区智能化服务水平。 6.智慧消防建设工程。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火灾高危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接入“智慧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接入“智慧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 |
五、深入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质行动
坚持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存量优先、带动增量,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配套政策体系,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十八)健全“人地钱”挂钩政策。构建科学合理的“人地钱”挂钩机制和政策,充分考虑人口规模因素,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合理安排各类城镇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积极争取中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完善自治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补机制,持续加大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市县的支持力度,提高城市政府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积极性。继续加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完善自治区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多的城市倾斜政策,重点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等,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十九)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取消全区城镇落户限制,细化本地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措施,破除各类隐形落户门槛。优化户籍登记服务管理模式,完善户籍管理便民服务,大幅简化户籍迁移手续,积极推广网上办理,加快电子证照和电子档案建设,提高户籍登记、迁移便利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便捷落户。进一步完善区外人才入宁就业创业、落户、住房保障、科研资助、子女教育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大力吸引各类高层次人才入宁就业创业,着力破解人才结构不优、高端人才不多等问题。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健全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到2027年底,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明显缩小。(责任单位:自治区公安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厅、乡村振兴局等,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二十)加快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完善区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的机制,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统筹教育、住房、社保、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稳步提高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流入地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数量和水平,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原则,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力度,优先满足举家迁徙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需求。强化用人单位社会责任,依法为农业转移人口缴纳社会保险,巩固提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完善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服务,逐步实现住院、门诊费用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党委编办、医疗保障局等,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专栏12 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工程 |
1.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权利,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根据人口流动实际,调整人口流入流出地区教师编制定额,加大人口集中流入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逐步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流入地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 2.医疗服务改善工程。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同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农业转移人口职业健康监管服务。 3.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工程。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计划筹集小户型、低租金的保障性租赁住房2万套,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 4.社会保障覆盖工程。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推动省级统筹。推进完善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逐步放开居民在常住地或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制度。做好各类人群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跟进落实国家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政策。2025年底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职工社会保险覆盖度达到90%,2027年底达到95%。 |
(二十一)提升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能力。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扩大市场化社会化岗位,支持新就业形态规范有序发展,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充分发挥企业在稳就业中的主力军作用,吸纳更多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持续大规模开展面向新生代农民工等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推动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户籍劳动者享有公平的就业机会、职业发展机会,保障劳动者同工同酬。建设农业转移人口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分类精准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开展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实化细化农民工市民化相关政策,提高县域农民工就业质量和技能水平。每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0万人左右。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的社会参与机制,加强权益保护和人文关怀,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科学文化和文明素质。加强科普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科学文化和文明素质。积极引导农民工参加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参政议政和参加社会治理。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志愿者组织等关爱农业转移人口行动,切实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归属感。(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公安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等,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专栏13 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重点工程 |
1.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广泛开展企业职工、退役军人、家政服务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岗位提升、创新创业等培训,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实用技术培训5000人以上、新型农民领军人才培训800人以上。 2.创业带动就业工程。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载体质量,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等政策措施,推进宁夏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实现公共就业服务数据集中存储和业务经办一体化。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年均保持在85%以上。 3.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级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需求,培育建设有特色、有活力、有效益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开展产业园建设评估。 4.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建成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2-4个。 |
六、深入实施城乡一体融合行动
开展县域内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试点,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向乡村覆盖,统筹实施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二十二)促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建立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开展乡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积极争取国家城乡融合发展基金,鼓励各级财政设立城乡融合发展专项资金,推进乡村振兴投资基金有效运作,支持城乡融合发展项目。落实返乡入乡人员创业扶持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乡、各类社会人才返乡创业兴业。推动教育和医疗卫生领域编制资源向乡村学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推进城市教科文卫体等系统工作人员定期服务乡村。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通过兼职方式,为农户、合作社等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编办、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文化和旅游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宁夏银保监局、宁夏证监局、人行银川中心支行等,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三)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加快“互联网+教育”融合发展,推进城乡集团化办学,深化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利用数字技术实现城镇优质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帮扶全覆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推行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和城乡教育联合体模式。巩固“互联网+医疗健康”成效,支持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推动中心下移、资源下沉,提升村级医疗服务能力,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巩固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推进落实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的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提供、队伍建设,推动文化资源重点向乡村倾斜。加快推进乡镇文化站、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动市、县(区)国民体质监测站(室)向有条件的乡镇延伸,就近为群众提供体质健康测定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医疗保障局等,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四)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健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机制,以县域为整体,统筹设计城乡基础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将城乡基础设施项目整体打包,实行一体化开发建设和统一管护,推动县域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普遍服务类设施城乡统筹建设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市政管网、乡村微管网等往户延伸。分区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建设边界。规范优化乡村地区行政区划设置,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实施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推进农村公路改造提升,确保常住人口2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全部通上硬化路。推进“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省(区)建设,农村自来水普及达到97%。支持建设“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250个(次),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财政厅、民政厅、商务厅、乡村振兴局,宁夏通信管理局、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农垦集团公司等,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五)促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以现代农业为基础、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为补充的多元农村经济。依托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推进优势特色农业与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加大对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精品民宿、健康养老等城乡融合典型项目的支持力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支持政策,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和农业众筹等新模式,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多层次对接。适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制定便利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政策,引导乡村新产业改善服务环境、提升品质。延长农业产业链条,依托“互联网+”和“双创”推动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转变,创建一批国家和自治区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提升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创新水平,积极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加快建设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提升农产品加工园区的吸纳能力,提高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利通区牛奶产业、中宁县枸杞产业、原州区冷凉蔬菜产业打造特色产业集群,支持平罗宝丰、惠农红果子、利通金积、中宁石空建设产业强镇。(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乡村振兴局、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农垦集团公司等,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专栏14 城乡融合发展重点工程 |
1.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实施农村电网提质和信息入户工程、“百兆乡村”工程,推进燃气下乡,打通农村用气“最后一公里”,提高偏远及农村地区天然气通达能力。 2.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工程。聚焦农业优势主导产业,积极争取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建设一批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培育发展20个旅游乡村。 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城市近郊等有基础、有条件的乡村,生活垃圾全面有效处置并开展分类处理试点示范,卫生厕所全面普及,污水处理全面达标;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乡村,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户用厕所改造;地处偏远的乡村生活垃圾基本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 4.消费市场升级行动。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提升一批乡村传统商业网点,新建或改造提升乡镇商贸中心70个。 5.移民村(社区)建设工程。坚持科学规划、因村施策、示范引领、整体提升,打造一批成效明显的移民致富提升示范村(社区)。对其中20个规模大、困难多、基础弱的移民村(社区)实行省级领导包抓。 6.“数字乡村”建设工程。升级改造农村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推动5G网络向农村地区延伸,到2025年,建设数字乡村试点5个,建设村级益农信息社800个。 7.全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程。到2024年,全区22个县级寄递物流中心全部完成升级改造,193个乡镇寄递物流站全面运营,所有建制村实现便民惠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 |
七、保障措施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作用,切实加强对新型城镇化工作的领导。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统筹力度,研究部署年度重点任务,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政策举措,推进改革创新,布局安排重大项目,加大财政、土地、金融、编制等方面对新型城镇化的支持保障力度。各地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研究确立未来五年本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年度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二十七)加大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统筹省级资金,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导向作用和放大效应,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开发建设运营,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夯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放宽放活社会投资,充分运用政策性银行资金,加大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力度。防范化解城市债务风险,强化政府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合理处置和分类化解存量债务,严控增量债务。
(二十八)强化项目支撑。强化大抓项目、抓大项目、抓高质量项目的意识,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国家相关政策,建立符合政策要求、满足地方需求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库,做到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建成一批,动态调整、实时更新。健全完善重大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表和路线图,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重大项目如期完成,支撑新型城镇化建设。严格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管理,强化工程安全质量监管,提升新型城镇化重大项目质量安全和社会风险防控水平。
(二十九)严格监督考核。将新型城镇化重点指标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列入自治区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和考核。对在全区新型城镇化年度考核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或通报表扬。各市、县(区)将新型城镇化工作纳入效能目标考核范围,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加大日常考核力度,按程序对《行动方案》和本地区计划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推动新型城镇化五年行动落地见效。
(三十)做好宣传引导。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健全政府与企业、社会沟通交流机制,拓宽社会各界参与新型城镇化的渠道,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动员、鼓励、激发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合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成效,及时总结报道改革试点中的经验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