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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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心、群众关切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公开范围,突出公开重点,创新公开形式,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决策公开。重要政策性文件出台前通过网站、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制发后按公开属性及时公开。落实利益相关方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办公会议制度,邀请相关人员列席重要会议活动,推动科学决策、公开决策。二是执行公开。在执行落实全年任务阶段,将城镇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窑危房改造、房地产市场监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在厅门户网站进行通报。三是管理公开。按照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要求,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自治区本级158项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及责任清单进行清理、调整、公开,并在厅门户网站发布。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机构改革和市场监管、民营经济发展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四是服务公开。在服务企业和群众上下功夫,想方设法为服务对象提供便利,全年办理审批事项41139件,属于公开事项的及时上网公布。利用厅门户网站等载体发布公告163件,并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双公示”平台同步公开。五是结果公开。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按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定期发布公租房及租赁补贴申报审批信息。严格落实农村危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村、乡(镇)、县逐级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公布惠民政策和监督电话。2019年,全区共改造棚户区7507套,发放租赁补贴8942户,改造农村危窑危房37462户。优化全区12329短信信息平台,逐月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定时向服务对象推送政策信息、缴存信息和扣缴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对当面或通过信件、传真、电话、网络等方式申请信息公开的,全部依法按时回复。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7 件,办结 7件;结转下年办理 0 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诉讼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在厅门户网站发布《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开事项目录》,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管理和网站信息的发布审核,对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形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并在门户网站首页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编制并公开发布《自治区住建领域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及工作指南》,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及其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平台载体建设方面。一是优化门户网站功能。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发挥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建立由发布人申请、处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逐级把关、厅保密办进行保密审查的网站内容发布审核机制,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准确、规范。完善政务公开栏目,将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年度公开报告、财务公开栏目进行专题设置。优化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流程,明确信息发布工作责任,定时、定期更新网站内容,年度门户网站访问量达到43.3万人次。二是发挥传统媒体作用。参加全区优化营商环境、脱贫攻坚等新闻发布会,公布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获得国务院通报表扬的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经验做法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建设报、宁夏日报、宁夏电视台等媒体刊载报道,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窑危房改造、城市品质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成效在中国建设报等媒体刊发,“扫黑除恶宁夏住建在行动”厅领导专访在宁夏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三是利用新兴媒体公开。通过宁夏新闻网、人民网宁夏频道、新华网宁夏频道等发布工作信息。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效应,在“宁夏住建”公众号推送信息246期、1330条,实现政府信息定向精准推送与查询服务。
(五)健全保障机制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定2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二是坚持责任到人。将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落实到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具体任务分解到各处室和厅属各单位,突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公开平台建设等内容,做到把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三是规范考核问责。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厅机关和厅属单位效能目标管理体系,考核权重分值保持在4分,细化评分内容,加大考核问责,推动信息公开落地生效。四是加强民主监督。印发《关于选聘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的公告》,聘任“两代表一委员”,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工作人员、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媒体人士、市民代表等义务监督员10名,监督政务公开,促进信息公开。五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积极参加自治区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举办厅机关和厅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班,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7 |
7 |
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7 |
-2 |
2824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0 |
1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6 |
+1 |
3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5 |
0 |
0 |
1 |
0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5 |
0 |
0 |
1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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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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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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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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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 |
5 |
0 |
0 |
1 |
0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3 |
0 |
3 |
0 |
0 |
0 |
0 |
0 |
2 |
0 |
0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公开制度不够完善、公开渠道不够多元、公开载体不够高效、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等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分析,深入查找症结,积极整改提升。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入学习领会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发布、日常考评、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快信息公开制度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网络平台、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报刊杂志、宣传资料、办事窗口、 各类会议等载体作用,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及时发布符合公开要求、社会各界关注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和政策信息、工作动态,拓宽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三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由厅办公室统筹协调、审核把关,督促指导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通过数字化、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并做好政策文件、解读材料与政策图解相互关联,确保广大群众看得懂、好明白、能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jst.nx.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