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厅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t.nx.gov.cn/)全文公开,报告中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要求,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为主渠道,及时依法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为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是主动发布政府信息。秉承“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动政务公开全覆盖,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2020年,厅网站各栏目共发布信息4471篇,其中概况类信息2464篇,政务动态信息1788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219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46篇,微博发布信息206条。按期公布年度财政预、决算信息,及时公开有关工作计划、发展规划、统计报告、人事信息,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南。二是持续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注的重点工作,在厅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发布住建领域各类工作信息。2020年,全区共改造老旧住宅小区5.23万户、城镇棚户区6202套,改造农村危窑危房1.74万户、抗震农房1.2万户,实现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全部清零;高标准完成20个美丽小城镇、100个美丽村庄建设,持续推进12个特色小镇发展;按照“两次六分、四级联动”治理模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区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的村庄达到95%;全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1%,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推开,实施物业标准化管理的小区达到70%以上;全年实施绿色建筑面积930万平方米,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执行率100%;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疫情防控期间推行的“三加两变”改革经验被国家工改办全国推广,以上信息全部及时进行了发布。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建设,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平台,并向社会公布。三是做好政策发布和政策解读。不断优化厅门户网站政策发布和解读栏目,及时发布各类政策文件,宣传政策法规信息。在出台重要政策措施前,通过厅门户网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实行政策措施文件与发布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帮助社会各界准确理解和执行政策,进一步增强政策宣传的实效性。2020年共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信息12条,办理留言回复78条,开展在线访谈2次,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厅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2件,主要涉及职称评审、政务信息服务、房地产等方面。按申请人情况看,自然人20件,法人或其他组织2件;按办理情况看,全年收到的22件申请均按照时限要求全部办结。不存在不予公开和不予处理情况。
(三)信息发布审核情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条例》等规定,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合法性审查制度,从源头上保障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平台载体建设情况。不断探索政府网站建设新模式,以更好服务群众、方便信息查询为重点,完成厅门户网站改造升级,不断丰富信息资源,优化栏目设置,实现网上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互动交流、效能监察等功能,有效提升网上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建设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及时高效发布各类信息。
(五)信息公开监督情况。着力加强对厅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对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情况的检查,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和各审批环节程序严格把关,设立厅长信箱受理咨询投诉,2020年共处理厅长信箱留言9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 |
-3 |
4609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2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7 |
-82 |
5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0 |
2 |
0 |
0 |
0 |
0 |
2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8 |
2 |
0 |
0 |
0 |
0 |
2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20 |
2 |
0 |
0 |
0 |
0 |
2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工作需进一步强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加强,表现形式还不够多样化,部分回应群众关切工作还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个别处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力量相对薄弱,人员工作能力有待加强。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化、细化。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立足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切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整体质量,力争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jst.nx.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