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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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通知要求,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提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推进自治区住建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发展。
(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482条,其中各类动态361条,包含住建动态125条,通知文件148个,公告公示506个,规范性文件7个,政务微信公众号“宁夏住建”发布信息1632条,政务微博“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发布信息109条。承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86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3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15件。落实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准确公开厅本级和直属单位2022年度决算、2023年度预算等信息。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热线交办件的办理和回复,并接受监督和考评,全年通过厅长信箱、12345服务热线等平台办理1534条留言。
(二)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改进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缩短答复期限,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水平。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33件,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2件。
(三)从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管理工作,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定期检查网站上主动公开的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补充和完善相关政策。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统一要求,系统梳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023年公开规范性文件6件,废止9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68件。
(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要求,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11月完成网站的适老化、无障碍浏览服务改造,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发布住建行业政策和动态信息、回应群众诉求,全面打造多元化信息公开平台。开设并优化“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乡村建设工匠”等13个专题专栏,及时宣传报道有关工作部署、要闻动态。
(五)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厅党组会、厅务会等重要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项细化分解到相关处室、单位。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岗位人员的知识与技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2023年共收到6条“政府网站找错留言”,均按时处理回复;没有因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发生失泄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6 | 9 | 26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200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9 | 4 | 0 | 0 | 0 | 0 | 3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2 | 3 | 0 | 0 | 0 | 0 | 2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1 | 0 | 0 | 0 | 0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9 | 4 | 0 | 0 | 0 | 0 | 3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0 | 2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是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解读形式不丰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性不足、平台功能建设不完善等问题。因此,在本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多元化采取了文字解读、图表解读、视频解读、动漫解读等方式和手段,并通过多个渠道进行宣传,提高了政策解读的质量,增加了公众对政策的知晓率;3月组织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培训,提升了相关处室在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时的能力,使办理人员与申请人的沟通阐释更清晰,答复更及时;按时完成了网站无障碍浏览及适老化服务改造,使得特殊人群和老年人更方便地查询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依据《自治区2023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台账》,结合实际,编制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政务公开任务台账,明确责任处室、下属单位及落实时限,督促落实每项任务,对未完成的任务分析原委,解决问题,截至2023年底,具体工作落实情况如下:
一是扩大政策精准推送。2023年,开设行政审批专栏,集中发布政策标准,梳理出审批办理中的热点问题,将其分门别类,制作成一问一答形式,更好地指引申请人或企业办理审批事项。住房公积金服务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和小程序推出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路,让数据多跑路”,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坚持工程建设标准“下市县、下基层、进企业、进校园”宣传培训“两下两进”工作机制,开展“树标准意识促住建发展”标准宣传月活动,建立常态化地方标准宣讲机制,开展标准专题培训,先后赴各单位开展标准宣讲6场次。
二是推进政策多元解读。2023年,共发布14篇政策解读,其中发布5篇文字解读、6篇一图读懂,策划“安全云课堂”系列视频,制作发布《城镇燃气安全基本知识》、《城市防涝安全基本知识》、《农村房屋建设日常维护安全科普》3个动漫视频科普宣传相关知识。开设乡村工匠课程教材栏目,上传了测量与放线、工程项目管理、绿色施工、农房加固改造、农房建设法律法规、新建农房等课程教材视频17部。策划举行了1次宁夏BIM应用政策的“政策公开讲”活动。依托“宁夏住建”微信公众号创建“标准大讲堂”标准培训品牌,设立“标准上新了、标准开讲了、标准小科普”三个宣传模块,内容覆盖新标准信息发布、标准培训信息更新、标准化工作,开拓线上宣传新阵地。“标准大讲堂”新发布标准信息宣传4期,地方标准培训信息更新12期,标准小知识课堂3期。邀请地方标准主要编制人员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视频课等方式开展地方标准培训宣讲工作。在办事大厅设立住建领域政策咨询台,为办事群众详细解答具体政策、服务措施。积极办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交举报线索,解决群众在住建领域的政策疑惑。
三是完善决策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时公开发布本年重大行政决策。全年公开征求意见的政策文件共14个,共收到23条意见建议,其采纳情况也均在网站公开。全年共办理12345、领导信箱、厅长信箱等1534件,均按照要求办理回复,规范选登网民留言。全年共收到政府网站找错留言6条,均按时处理回复。9月积极举办2023年政府开放日活动,活动主题为“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带领群众走进自治区、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现场,近距离了解业务申请、办理流程。
四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定期对网站、政务新媒体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错敏字、暗链错链第一时间整改,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定期清理无效、过期信息。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通过自行开展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检查问题并及时整改。11月底按时完成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浏览功能改造,确保新功能运行流畅,为特殊人群提供便利。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s://jst.nx.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建议,请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联系(地址:银川市文化西路69号,邮编:750001,联系电话:0951-5014298 传真:0951-5065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