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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档案管理规定》修改意见建议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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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建设规划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消防验收备案档案的制作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等法律、规章,结合我区实际,由我厅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档案管理规定》请各地、各单位1215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至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

联系人:王松双  0951-5179577

邮箱: zazzxfk@163.com

传真:0951-5179539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50号建设大厦六楼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档案管理规定》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