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行为,维护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按照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294号)要求,结合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工作的部署,我厅于2007年2月-4月在全区范围内对所有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开展了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内容主要为两部分:一是对机构的实地检查:针对我区房地产估价机构总量较小(共20家)的实际,全面检查由我厅直接组织实施, 各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组织本地区房地产估价机构,配合做好此次检查。我们组成了由房地产估价方面的专业人员、各市房管部门的负责人及厅有关处室的人员为主要成员的检查组,制定了内容包括经营场所、办公设备、内部管理制度、人员状况、合同及档案管理、估价收费、质量控制、估价报告9个大项的《全区房地产估价机构实地检查考核标准》,检查工作全面展开。检查组成员分工负责,据此标准对所有机构进行了考核打分;现场反馈了机构存在的问题。各机构按照我厅要求的时限,对存在问题提交了整改报告。二是开展了机构间房地产估价报告的互检。为全面、客观掌握各机构估价报告的情况,我们要求所有估价机构各选派一名具有较强理论功底、估价经验丰富的估价师,对在实地检查中随机抽查的估价报告开展了互检。我们借鉴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学会制定的估价报告评审标准,拟定了这次互检的标准,共十个评审项目,合计100分。参加互检的房地产估价师每人评审6份报告,每份报告同时由3人评审,经过两天的认真审查,各估价师对每份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评述打分,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一些好的建议;互检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既促进了机构间的交流,又使得各所的报告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大家普便反映达到了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目的。
为使大家全面了解全面检查的情况,我厅于5月20日召开了“全区房地产估价机构全面检查情况通报会”,会上我们首先介绍了全面检查的总体情况,公布了各机构实地检查和估价报告的分值;分析了检查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向每个机构书面反馈了每份估价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以上问题通报了今后一段时期我区房地产估价管理的主要工作,确定了今后以实地检查制度和不定期的抽查估价报告制度为重点加强对机构的日常监管的总体思路;通报会上参加了此次检查工作的三名房地产估价师也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从估价机构的内部管理、规范抵押房地产估价报告的撰写、房屋拆迁评估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经验交流。
全面检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经我厅后续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机构整改比较到位,估价报告进一步规范,总体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此次检查结果已记入房地产估价机构与估价师个人信用档案。 (房地产业处 徐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