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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今年廉租房建设新增2万套

发布人:佚名 文章来源:未知来源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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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区廉租住房建设任务,在中央扩大内需建设项目8125套的基础上,新增2万套。所有项目计划年底建成,明年28125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入住新家。

我区自2007年正式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以来,已建成廉租住房6291套,今年的任务量,是过去两年总和的4倍多。此次新增的2万套建设项目,仍然执行在普通商品住房小区和经济适用住房小区配建廉租住房的政策,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其中新建1.55万套,购买1815套、改建2385套、租赁300套。项目建设涉及5个地级市和14个县(市、区),其中银川市5200套、永宁县185套、贺兰县180套、灵武市1324套;石嘴山市3364套、平罗县170套;吴忠市750套、青铜峡市710套、同心县280套、盐池县450套、红寺堡开发区60套;中卫市772套、中宁县1546套、海原县2149套;固原市620套、西吉县1650套、泾源县115;隆德县340套、彭阳县135套。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不变,即全区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3平方米(银川市为15平方米)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虽然工程量较大,但建设部门对工程质量提出严格要求,必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此外,廉租住房项目要求布局合理,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同步做好小区内外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并选用省地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

为保障廉租住房建设资金投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联合下文,要求各市县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要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保证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不低于10%;市县财政要专项安排住房保障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