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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试点项目已获国家批准

发布人:佚名 文章来源:未知来源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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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下发了《关于做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银川市为试点城市,确定高桥、上前城、盈北、花畔里等4个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4个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4.8万平方米,投资规模7.89亿元,计划使用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4.44亿元。项目建成后,将为银川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约5000套经济适用住房。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转发国家关于做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银川市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试点工作,对国家批准确定的4个试点项目,加快项目开发前期工作进度;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成立相应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建立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工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项目,要积极稳妥地开展受理、评审工作,并逐个项目选择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提请管委会审议确定,为项目贷款发放做好前期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