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于4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区积极探索创新招投标监管体制,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的重大举措。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厅属有关部门和全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对《办法》进行认真学习,积极研究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作为建筑市场管理的第一道关口,对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具有特殊作用和重要地位。从去年开始,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建立和完善招投标工作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先后制定印发了《宁夏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有形建筑市场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管工作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宁夏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和《宁夏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定标管理办法》六个规范性文件,集中开展整顿工作,在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新的《办法》更进一步明确了建设主管部门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职责,细化了招投标项目的范围和标准,对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做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全区建设系统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办法》的内涵和特点,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贯彻实施《办法》与落实好中央扩内需、保增长各项政策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中央扩大内需项目监管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切实抓紧抓好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在建筑市场管理上取得实效,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