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全区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启动大会在银川召开。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纠风办、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监局等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相关部门领导出席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自治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德军宣布了全区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正式启动,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5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共同签署了《全区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合作协议书》,标志着我区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正式启动实施。这是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沿黄城市带一体化和同城化发展要求,拉动住房消费、扩大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举措。根据新出台的异地购房贷款政策,凡在我区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区内其他城市(县以上城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均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购房贷款。我区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公积金贷款购房“区内联网”的省区。
近几年,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宁夏住房公积金归集金额每年都在以30%以上的速度增长,截至2009年7月底,全区19个市、县全部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职工近46万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32亿元,缴存余额80亿元,累计为9.5万余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7亿元,贷款余额34亿元。
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刺激我区城市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对 “扩内需、保增长”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今后我区还将借鉴外省市的做法,进一步拓宽公积金的使用范围,改善公积金贷款服务,为更多职工提供贷款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