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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200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发布人:佚名 文章来源:未知来源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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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近期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财政厅,按照《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对全区6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2009年度业务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通过对工作业绩7项指标和管理工作5大项40小项工作逐项考核打分,并结合日常监管情况,最终确定了各中心考核得分和成绩等次,对取得良好以上成绩的单位给予了通报表扬。从考核情况看,今年以来,全区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业务、规范管理、健全机制、确保安全的总体要求,加强管理队伍自身建设,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确保资金安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业务管理任务。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各项业务健康快速发展。今年以来,面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各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对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年限政策及时进行了调整,各管理中心认真落实管委会决策,狠抓内部管理,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办事流程,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克服金融危机对住房公积金带来的困难,使各项业务得到快速发展,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截止1130日,全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42.9亿元,同比增长28%,缴存余额84.8亿元,同比增长23.6%;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76.6亿元,同比增长30.5%,余额39.5亿元,同比增长24.2%,个贷率46.6%,累计贷款户数101034户,同比增加12581户,贷款逾期率1.5‰,同比下降42%,风险准备金充足率1.27%,增值收益率达到1.6%

(二)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各管理中心以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健全监管机制、强化内部管理为重点,堵塞监管漏洞,维护资金安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取得显著成效。历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2008年国家检查组反馈的意见已经落实整改,违规挪用资金和项目贷款、单位借款清收工作全部完成,住房公积金个人违规贷款得到纠正,限高保低政策得到落实。今年收回了2004年以前被借贷、挪用尚未归还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共计1821.94万元,在原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的3200万元国债也已追回第一笔330万元。

(三)业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一是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各管理中心对过去的一些公积金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五级审批制度。银川管理中心制定了《大额资金调剂管理办法》、《增值收益分配实施细则》、《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贷款、支取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区直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运行全过程认真分析,排查出了廉政风险点45个,对每个风险点划分了等级,提出了风险表现形式及危害,采取了防范措施,明确了责任人,制定了《住房公积金运行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及防范规则》,真正建立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钱、用制度管权的长效机制。二是行政执法力度逐步加强。吴忠市政府出台了《吴忠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办法》,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供了有力保障。中卫市政府在出台《关于推进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又印发了《关于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聘人员中建立公积金制度的通知》,大力推进非公有制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三是全区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顺利实施。各管理中心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细则,对异地购房贷款的条件、申请程序、需提供的审核材料、审核审批程序、办理时效、贷后管理、风险防范等做出具体规定,并对相关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截止11月底,各管理中心受理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100余户,发放贷款2103万元。

(四)财务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各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从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入手,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稽核工作。各中心均设立了财务核算稽核部门,专门负责内部财务稽查工作,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监管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其它报表,并按时向社会公布年度财务报告,接受社会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各管理中心及时把专业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职工充实到财务会计岗位,大大提高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

(五)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各管理中心从方便职工出发,通过创建 “文明和谐窗口”、星期六办理业务和预约服务、挂牌上岗、首问责任制、优化大厅服务等方式,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手续,陆续开通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重大疾病支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等业务,受到广大职工的好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