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针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管力度,对施工图审查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规范审图行为,促进勘察设计质量全面提高。
一是实行施工图审查报表月报制及年报制,要求各审图机构于每月5日之前上报上月审查的项目情况及项目审查合格书,于每年1月10日前上报全年统计数据,以利于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了解、掌握审图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二是坚决打击审图机构超出认定范围从业、采取不正当手段压价收审项目、勘察与设计分机构审查、私拉其他审查机构人员审查等违规行为。违规行为一经核实,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审查人员资格,责令审查机构停业整顿,并进行全区通报。
三是限定项目审查意见修改时限。审图机构提出的修改审查意见必须及时反馈给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修改。逾期未修改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是严把进宁备案关,要求各审图机构对外省进宁勘察、设计单位送审的项目,严格按规定审查有关手续,凡无进宁备案手续的,一律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