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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

发布人:佚名 文章来源:未知来源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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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北京举行了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签字仪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代表国务院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2010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自治区副主席李锐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根据目标责任书要求,2010年,我区新筹集廉租住房(包括新建、购买、改建、租赁等方式)1.36万套,新增发放租赁住房补贴0.48万户;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25万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0.1万套;新建限价商品房0.08万套;城市棚户区改造住房0.46万户;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住房0.13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住房0.45万户;改造农村危旧房2.7万户;煤矿棚户区改造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年度计划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姜伟新部长在签订仪式上讲话,他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一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把责任书明确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列入政府重要的工作日程,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强化监督检查。二要切实落实资金、土地、税费政策,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增加有效供给。三要抓紧项目开工建设,保证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确保完成目标责任书确定的2010年工作任务。四要严格考核问责。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将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纳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监察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工作的考核和问责,适时对各地落实责任书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年底组织验收,对完不成任务的进行责任追究。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加强对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督促各市县加快建设进度,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加强资金监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住房保障工作任务,确保把住房保障这项民生工作做实,把好事办好,进一步改善城乡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