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水利厅组成专家组,对银川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进行了复查。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实地检查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同意银川市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检初查。
银川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4年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在全市范围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创建工作,大力开展节水宣传及节水器具推广活动,城市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运用价格杠杆,实行阶梯水价,提高了用水效率;加大污水、中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2009年底全市的污水处理率由创建之初的71%提高到87%;相继完成了第二、第三水厂的扩建,使全市供水能力达到了29万立方米/日;对75条街巷、近40公里的供水管网进行了改造,使管网漏失率由2008年的13.3%下降到到2009年的9.8%;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年节水达210多万立方米,保障了城市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张吉胜在检查时强调,宁夏是一个缺水地区,银川市要解决好地区经济和社会长远发展问题,必须科学、合理优化配置水资源,加快建设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会,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一要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合理调整用水结构,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加强节水技术研究,开发、推广、利用节水新技术、新产品,为节水型城市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加快供水管网技术改造,减少输配水损失和用水环节的跑、冒、滴、漏。加快推广节水器具,引导居民更换符合节水标准的生活用水器具,新建住宅和公共设施,要强制性地推广使用节水器具。二要建立城市节水服务体系和节水评价指标体系,评价考核供、用水单位节水实施情况,加强对高耗水行业、重点用水大户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用水管理体制,科学制定主要行业、产品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全面实行计划用水、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建立阶梯水价机制,调动用户节水积极性。加大推广利用中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提高水的循环利用水平。三要加强对城市节水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大节水型城市建设投入,将建设节水型城市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个部门、各个单位,形成政府推动、部门主抓、全社会支持、用水户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保障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再创节水工作新佳绩,为实现地区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健康、快速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同时为明年迎接国家复检做好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