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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学清调研考察物业管理立法情况

发布人:佚名 文章来源:未知来源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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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24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学清在人大环资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领导的陪同下,赴江苏、安徽两省调研考察物业管理立法情况。考察组通过座谈讨论、实地参观、收集研究相关资料等形式,学习了先进省市在物业管理立法方面的基本经验,为制定完善我区物业管理条例做好充分准备。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得到长足发展,截止目前,全区共有物业服务企业306余家,从业人员2万多人,物业服务管理面积6000多万平方米,占全区住宅小区总面积的60%左右,物业服务覆盖面已从过去单纯的住宅小区扩展到办公楼、工业区、商贸大厦、医院、学校、展馆等场所,形成了包括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维修养护、秩序管理、环境清洁、绿化、居民生活服务等多层次、全方位的配套服务体系,物业服务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水平不断提高,为增加就业、提高住宅小区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我区物业服务管理也还存在地区之间发展不够平衡、行业管理与区域管理不配套、物业服务覆盖面偏低、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市场行为不尽规范、业主自律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等问题,制约了物业服务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为依法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物业服务经营活动和管理行为,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拟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以议案形式报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发布。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制定物业管理条例高度重视,列入2010年重点立法计划,环资委、法工委等部门提前介入,了解条例起草情况和主要内容,常委会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制定完善条例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建议。

何学清副主任在调研考察中指出,物业服务管理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制定出一部符合我区实际的物业管理条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他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仔细研究各省市经验做法,摸清找准我区存在问题,把物业管理条例修改好、完善好,通过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推动我区物业服务管理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