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全国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采取多项措施,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管理和监管力度,确保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
一是在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招投标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优秀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保障工程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二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抗震设防等强制性标准,保障性建设项目全部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及合同管理制,落实参加各方质量安全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三是严把建筑材料进入关口,加强钢筋、水泥等原材料进场检验,保证选用的材料符合国家、自治区技术标准,确保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可靠。四是对建筑设计、施工现场组织、工期、竣工验收等每个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全面实施工程实体结构质量、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制度,严格工程质量责任追究。五是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强化属地管理,充分发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作用,健全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提高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监管水平。六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项目,一律限期进行整改,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工程建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