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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探索建立农村廉租房制度 着力解决极度贫困户住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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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我区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累计改造农村危房危窑14.7万户,使60多万群众喜迁新居,但全区仍有1.5万户极度贫困群众因无劳动能力、无自筹建房资金能力而无法受益。

为了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群众的住房问题得到解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在今年危房改造中探索建立“农村廉租房”制度,由各级政府实行全额救助,统一建设面积为30平米左右的住房,建成后租给极度贫困群众居住。农村廉租房产权属于政府,可以循环使用,流转解决新的极度贫困户住房问题。

“十二五”期间,全区计划建设农村廉租房1.5万户,在全国率先实现农村住房保障体系全覆盖。今年,自治区财政已安排补助资金5300万元,建设农村廉租房3000户。截至目前,全区已开工建设农村廉租房2000多套,总体情况进展良好。在农村廉租住房建设中,隆德县、泾源县、盐池县严把对象审核关,组织民政、纪检、监察部门完成了对各乡(镇)上报的极度贫困户审核工作;隆德县、泾源县经过实地调研,制定了极度贫困户危房改造管理办法,做到改造一户,管理好一户。

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着手制定农村廉租房实施细则,推进农村廉租房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确保极度贫困群众早日住上放心房暖心房爱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