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银川市建设局会同人社部门对2013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23家建筑企业和20个人(包工头)做出处罚。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支付,今年银川市将在建筑领域试点推行农民工工资“一卡通”支付,由指定银行代付农民工工资,目前正在选择试点单位。
银行代付农民工工资,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每月按照不低于工程进度款的22%向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支付工资。银川市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科科长刘波介绍,计划选择3~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试点。每月由劳务(建筑)企业提供农民工工资单,经总承包企业确认后,向建设或开发单位上报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工资表,由指定银行机构及时将工资打入农民工工资卡。
刘波介绍,对落实农民工工资银行直接支付工作效果好的企业,在项目招标、企业资质审核、升级、增项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对不积极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企业,采取限制其工程招投标资格等措施,加大市场清除力度。
此外,建设部门还将要求试点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农民工花名册,并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施工现场要设置电子考勤系统,建立用工人员的信息台账,以便协调解决施工中发生的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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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 11家建筑企业、20人被逐出银川市场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3月下旬,银川市建设局会同人社部门对2013年有拖欠行为的建筑业企业和个人做出以下处理:
禁止以下11家企业在银川从事建筑业活动:
华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重庆隆天建筑有限公司、银川苏顺公司、巴彦卓尔市鑫林劳务开发有限公司、宁夏万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陕西圣和劳务有限公司、西安鑫柱劳务有限公司、陕西仁和劳务有限公司、宁夏宏利劳务公司、勤诚劳务公司、长春劳务公司
以下20人(包工头)禁止在银川从事建筑业活动:
乔华、徐志存、朱光亮、杨志刚、武冬、胡成武、罗元均、乐胜、锻炼、王忠先、陈辉、梁金钟、卢春风、周生萍、伏尚勇、郑家望、范文章、郭志仲、孔繁兵、王相杰
记者 韩会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