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宁夏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动态 正文

我区行业工资协商从建筑业“破题” 18家建筑企业签订工资专项合同

发布人: 文章来源:宁夏日报 阅读量:

我要打印         关闭

 “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让我们享受到了节假日加班3倍工资、女职工产假待遇等。”425,宁夏新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王海燕说。当天,包括新材房地产、宁夏建筑研究院等18家建筑行业与建筑建材行业工会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合同,成为我区首个工资集体协商的行业。

近年来,我区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让参与企业的职工工资年递增幅度在15%以上。2010年,宁夏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始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的签订。4年来,该公司200余名职工的工资增长幅度每年不低于15%。去年更是达到了30.67%。该公司还利用建筑业的特点,在冬闲时间组织职工带薪旅游等。“通过集体合同的签订,增强了职工的主人翁意识,促进了企业更好地发展。前些年公司年产值都在2亿元左右,去年突破了4亿元。”该公司总经理王东生告诉记者。

“把工资集体协商提升到行业层级,既能够发挥行业组织在工资集体协商上的优势,也能把该行业中的中小微企业全部覆盖。”自治区总工会民管部部长王冬焰介绍。今年,自治区总工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春季邀约”行动,要求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把奖金福利、休息休假等作为主要内容,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要把工资标准、支付办法等作为主要内容,以实现企业与职工的“双赢”。

(记者 周一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