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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稽查执法机构 依法实施集中行政处罚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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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稽查执法机构  依法实施集中行政处罚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集中行政处罚权取得实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提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进一步推进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建设系统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201312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经自治区编办批准,正式挂牌成立自治区建设稽查中心,构建了以建设稽查中心为载体,实施两项稽查、健全“三项制度”、建立“一库一平台”的行政执法体系。集中承担全厅城乡规划、勘察设计、住房保障等16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专案稽查和专项稽查工作,并接受委托履行全厅行政处罚职能,对建设系统各类违法违规案件依法实施集中行政处罚,有效解决了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分别实施行政处罚带来的程序不一、自由裁量权把握不准等问题,为维护市场秩序,推进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依法实施专案稽查,有力维护市场秩序。自治区建设稽查中心从严查处上级批转、各类投诉、执法检查和其它单位移交等建设领域各类案件,有力地规范了市场秩序,维护了法律法规权威,将各方主体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一是规范稽查行为。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稽查工作暂行规程》,从机构职能、调查取证、依法审理、案件审核等18个方面进行了细化明确,对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和操作办法进行了全面规范,为实施集中处罚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坚持依法行政。通过严格执法,依法从严惩处,有效打击了建设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自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43件,其中,涉及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的19件,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违反招投标法的5件,逾期交房、擅自销售、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等房地产行业违法违规案件5件,非法转包和出借资质3件,申报升级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弄虚作假1件,工程质量问题2件,拖欠工程款1件,规划建设违法违规问题7(其中含规划遥感图斑核查案件5件,媒体曝光1件,投诉举报1)。针对上述违法违规案件,建设稽查中心严格按照稽查执法程序,逐项进行专案稽查,对5起案件实施了督办,对25件违法违规责任主体实施了总计82.32万元的行政处罚。三是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罚力度。将“4.23”事故的责任主体、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清出宁夏市场,函告责任方所在地住建厅吊销责任人的资格证件。通过严格依法稽查处罚,对住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集中开展专项稽查,确保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紧紧盯住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社会反响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处社会危害较大、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问题,坚持从严稽查,一查到底。根据建设领域执法范围广、涉及部门多的实际,建设稽查中心与厅机关处室建立专项稽查机制,确定重点稽查任务13项,在全区建设领域开展联合稽查执法。上半年集中开展了3项专项稽查和5项协助督查检查。一是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管理情况行了专项稽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工程建设前期手续履行不好、今年工程建设进展缓慢和落实整改审计结果不力等问题,责成相关市县进行了限期整改,对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并将稽查情况通报全区。二是对全区供热计量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稽查。针对各市县存在的突出问题给予了现场反馈,责成6个市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对部分供热企业安装热计量表不规范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所在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跟踪落实;对在稽查中发现的同心县自来水公司按工业用水计价标准收取居民供热用水水费的违规问题,严令进行限期整改。三是对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了全面督查。针对发现的银川新苑房地产吴忠分公司开发建设的吴忠湖苑名邸一期工程、宁夏新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海原县花儿商住综合体项目6#楼工程、宁夏红太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吉分公司开发建设的西京城市广场商住工程、甘肃景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固原景园盛世华都三期住宅楼工程4个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等问题,给予了现场停工处理,并责成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对签定合同不规范的两个建设单位要求现场整改,有效规范了房地产市场秩序。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全区办公用房清退、质量安全监督、老旧小区改造、农房登记确权、老楼危楼排查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为按期完成住建厅民生重点工作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规范自由裁量尺度,促进行政执法更加科学合理。在对各类违法违规案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的基础上,建立集体研判、警示、调解等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处罚的自由裁量尺度,推动稽查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一是建立集体研判制度。对案情较为复杂、难以把握的案件,建设稽查中心联合厅政策法规处和相关业务处室进行集体分析,研判违法违规的具体情况和事实,商定科学合理的行政处罚尺度,使适当使用自由裁量权得到进一步的延伸和深化。今年在各类案件处理中,建设稽查中心针对疑难复杂的违法违规案件,实行部门联动,召开集体研判会议5次,确保了案件处理更加合理准确。二是建立警示约谈制度。对违法违规案件的责任主体进行约谈,对其违法违规问题进行预警和警示,把行政处罚作为一种手段,同时更加注重解决内在问题。实际办案中,实施集体警示约谈3次,个别警示谈话11次,帮助责任主体认清违法违规事实,彻底纠正违法违规问题。三是完善纠纷调解制度。对未涉及违法事实又存在主体责任违规的案件,坚持立案前调解制度,调解争议,化解矛盾,纠正违规行为。今年有8件案件在立案前调解结案,有效化解了涉及19家企业、11个自然人的矛盾和纠纷,规范了市场行为,受到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努力提高行政执法工作实效。建设稽查中心在实践中注重加强行政执法处罚工作的研究,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不断创新方法和手段,提升行政执法处罚工作的整体水平。一是建立稽查中心网络平台。依托自治区建设稽查中心网站,设置政策法规、行业动态、典型案例、诚信记录等8个栏目13个专题,建立网络投诉受理机制,拓展案件来源。安排专人负责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每日检查网络投诉、投诉信函和接待来访投诉人员,实行日查、周报、月结制度,不放过建设领域任何违法违规线索。通过公开举报电话,曝光违法违规案件,实行稽查执法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使实施集中行政处罚更加透明、高效。二是依托中心网站建立稽查中心专家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条件,分城乡规划、建筑市场等8个专业,聘请建设系统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库,赋予专家参与起草、制定全区建设系统稽查执法工作的政策、法规,参加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工作的职能,为全区建设领域涉法、涉技问题进行疑难解答和提供咨询服务等,进一步提高了稽查执法和行政处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