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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通报今年第四批建筑业不良行为

发布人: 文章来源:新消息报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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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7月20日,记者从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了解到,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该处对2017年第四批建筑业企业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良行为进行了通报。

上半年,银川市三区共有在建工程371个,涉及2603个单项工程,建筑面积约1812万平方米。长期停工72个项目,涉及180个单项工程,建筑面积约175万平方米。行业管理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共下发检查记录513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42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责令整改通知书》142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168份;对13起项目隐患未整改的行为立案处罚,对26起安全不良行为责任主体及6起个人不良行为上报,扣除诚信分值。 (樊卓妮)

2017年第四批建筑业企业不良行为

1.宁夏鸿日建筑幕墙装饰有限公司:

银川市车管所配套商务服务区工程,未按企业管理制度或主管部门要求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质量安全检查,并做好可追溯记录。

2.宁夏庆元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西夏古城B区1号、2号、3号、丝路驿站游客服务中心工程,未按照安全施工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银川中房建设装饰有限公司:

火车站棚户改造项目(银川金凤新华联广场)3号楼外窗采购及安装工程,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经理无故长期不在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

4.中卫市东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宁夏领航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厂房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5.宁夏圣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银川市双渠口一工程,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单位未按企业管理制度或主管部门要求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质量安全检查,并做好可追溯记录;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6.甘肃静宁建筑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金侨华府7号-11号住宅楼及地下车库项目,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7.亚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银川天山国宾壹号小区”工程,施工单位未按企业管理制度或主管部门要求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质量安全检查,并做好可追溯记录;无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审批程序混乱。

8.宁夏昊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川市双渠口一工程,需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未进行专家论证已开始施工,监理无作为;现场监管不到位,未按统一标准组织验收。

9.石家庄东方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银川天山国宾壹号小区”工程,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总监理工程师未定期组织召开监理例会;现场监管不到位,未按统一标准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