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到位,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今年,中宁县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效保障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中宁县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督促各项目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用工实名制及分账管理制度、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等,积极协调解决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关于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实施专项行动》方案,采取提前通告、跟踪催办和监督检查等方式,督促全县各用人单位及时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对不履行备案义务、备案内容不真实、不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责令其限期改正;加大对项目工程未批先建、擅自开工、违法分包、挂靠转包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共计下发整改通知书64份,停工通知书40份,住建部门对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18个项目进行了处罚,罚款27万元。严格对进入中宁县建筑市场的企业是否拖欠工资情况进行审查,共出具无拖欠证明函932份。县住建、工信、园区办等行业监管部门约谈施工单位负责人14次,核实上报2家不诚信企业在全区通报。
截至目前,共收取27家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64万元,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对719家企业签订的集体合同进行备案,签订劳动合同2655份,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4%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