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全区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建立保障性住房制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力度,下大力气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大力推进。截至2010年底,全区已经形成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等各类保障性住房品种齐全、结构合理、制度健全的住房保障工作局面。“十一五”期间,我区共筹集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12.8745万套,其中:廉租住房4.8969万套、244.845万平方米;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6.2122万套、525.38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0.1032万套、9.4万平方米;公共租赁房0.2747万套、11.5万平方米;实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3875万户。通过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租金核减、配售经济适用住房等方式,解决了38.6万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二是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保证住房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我区共争取到中央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资金19.1834亿元,其中廉租住房建设投资补助资金9.0248亿元;租赁补贴专项补助资金8.7934亿元;公共租赁房建设资金0.4781亿元;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资金0.8871亿元。自治区按照1:1的比例对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给予配套,共安排配套资金9.23亿元,廉租住房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三是住房保障各项政策制度基本健全。先后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关于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规范》、《宁夏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全区住房保障工作在摸底调查、申请申报、审核批准、准入退出、资金监管、建设管理等方面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政策制度体系。四是科学编制规划,统筹推进民生计划。在深入对全区城镇群众住房情况进行调查的此基础上,高标准、高质量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宁夏回族自治区2010—2013年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制定了“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统筹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力争到2015年在全国率先实现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