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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棚户区改造任务全面完成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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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区确定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6.3488万套,截至11月底,全区棚户区改造开工率为100%,各市、县(区)及宁东城镇棚户区改造、垦区危旧房改造年度目标任务均已全面开工,提前实现了全区全面开工、每一个市县全部开工的既定目标。全区棚改货币化安置套数占年度棚改拆迁安置套数的59.9%。其中,吴忠市、贺兰县、宁东、盐池县等11个市县和单位100%实行了棚改货币化安置,全区通过棚改货币化安置消化库存商品住房1.4418万套,有力地推动了房地产去库存工作。今年自治区首次将城镇棚户区改造纳入财政支持范围,共安排补助资金2.5346亿元;争取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到位资金26.8002亿元。各市县通过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等方式,积极争取农发行、国开行的棚改融资贷款,有14个市县棚改项目获得农发行贷款审批授信,4个市县棚改项目获得国开行贷款审批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