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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举措”纵深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行业乱象治理

发布人: 文章来源:吴忠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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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吴忠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按照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以“四项举措”对公共租赁住房行业乱象进行了有效打击,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治理涉及公共租赁住房的违法行为,破获了80余起系列诈骗案,涉案金额达150余万元。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进一步扩大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咨询台服务功能,加大公租房政策宣传力度。将公租房申请程序、办理流程、分配房源、房租标准、投诉举报电话在政务大厅及乡镇社区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保障家庭代表等观摩公租房小区、监督摇号分配过程。在《吴忠日报》专版宣传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定期刊登和公开公租房政策及信息;在各乡镇社区便民服务大厅,设置政策宣传展板15块,发放住房保障宣传页5000份,确保住房困难群众人人知晓,人人受益。

二是明确责任,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一是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修订完善《吴忠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乡镇、社区以及具体经办人的职能职责,细化了公租房审核、分配、维修流程,明确要求分段分社区受理审核资料,对乡镇、社区出具的证明材料,须由出具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严禁申请材料造假。二是建立由市直相关部门、利通区各乡镇、社区参加的公租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协调沟通,及时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严格监督,惩戒违法违规问题。全面推动公租房审核人员下沉社区,实地核查申请人资料、居住情况、家庭成员等信息,对提供虚假资料或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申请人,坚决取消申请资格。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乱象治理为契机,严肃惩戒恶意拖欠租金、私自转租转借、中介机构申请出租公租房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恶意拖欠租金、不腾退公租房的保障户,联合利通区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等相关单位,通过司法途径取消保障资格,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依法强制收回公租房。目前已收回拖欠租金20多万元,腾退公租房70多套。畅通渠道,及时受理公租房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信用体系,建立“黑名单制度”,形成震慑。

四是加强干部教育,提供坚强作风保障。加强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对各项政策理解解释到位,使群众听得明白。组织干部职工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公租房审核、分配等关键岗位人员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