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退伍军人优抚政策精神,固原市下发了《关于加强退伍军人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固住建发〔2020〕195号)文件,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固原市人民政府《固原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固政发〔2014〕67号)文件中“本市引进的人才在市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模、英模和因公致残的转业、退伍军人等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的规定。积极将退伍军人住房保障作为长效工作机制,市相关部门联动对退伍军人申请公租房进行优先受理、简化审核、优先分配、应保尽保,目前已配租退伍军人120余户,有效解决了退伍军人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