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技术指导,提高改造质量和水平,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进一步明确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和技术要求,规范改造工作的实施管理和长效管理,有效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和功能品质。
导则提出,改造要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整体谋划、有序推进,建管并举、长效管理”的原则;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保基础需求后完善提升”的改造顺序,逐步实现“基础设施齐全、环境景观舒适、服务设施完善、管理服务优化”的总体目标。
改造方案应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的分级改造顺序对老旧小区进行逐步改造提升。其中,基础类改造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建筑节能改造等。完善类改造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提升类改造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推进的改造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在老旧小区改造前,应以街道或社区为单位,结合小区需求缺口与用地资源潜力,在充分征求居民、物业服务企业和产权单位意见后,合理确定改造实施范围。有条件的区域宜整合集中分布相对独立的老旧小区院落,进行成片区化改造。同时,将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与行业改造计划有效对接,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将与老旧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区、镇区道路和公共交通、供排水、供热、供气、停车场(库)、污水与垃圾处理、智慧化等基础设施改造内容纳入改造计划中,统一实施。
按照导则,老旧小区改造应坚持设施改造与服务管理统一进行,同步建立小区后续长效管理机制,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社区民警、业委会和管理服务单位“五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机制。形成“党建引领、社区抓总、各方联动、企业先行”的物业管理工作格局。建立或引进成熟的智慧小区信息化平台,将与小区有关的政府职能、物业管理、业主服务、社会服务资源、区域经济信息,通过平台融为一体,进行全方位整合和充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