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价管〔2023〕13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求,推动“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走深走实,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能力和水平,加强工程造价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工程造价服务保障作用,决定在各市举办建设工程造价政策及业务培训班。现就2023年度工程造价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工程造价法律法规培训。
2.《宁夏回族自治区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宣贯。
二、培训对象
1.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管理人员。
2.全区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从事工程造价人员。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固原市(培训固原市、吴忠市、中卫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人员及所辖县(区)工程造价从业人员)
时间:2023年8月22日(星期二)
地点:泰合酒店一楼多功能厅(固原市原州区东海街与泰合路交叉口西南处,泰合大厦旁)。
2.银川市(培训银川市、石嘴山市、宁东地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人员及所辖县(区)工程造价从业人员)
时间:2023年8月23日(星期三)
地点:太阳神大酒店三楼太阳神厅(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中路123号)。
四、课程安排
时间 | 课程内容 |
9:00 | 开 班 |
9:30 | 工程造价法律法规 | 工程造价鉴定相关 法律法规适用与解读 |
14:30 | 《宁夏回族自治区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宣贯 | 编制概况及定额主要变化 |
工料机编制概况 |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参培人员往返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2.请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所辖县(区)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按时报名并参加培训。
3.为统计参加培训人员情况和制作《培训结业证书》,请各参加培训人员如实填写登记基本信息,并将报名表发送至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邮箱:nxzjgl@163.com,联系人:潘宏鑫,联系电话:0951-5078016)。
4.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12时。
附件:2023年度建设工程造价政策及业务培训报名表
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