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解决工程结算难题,建立防止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自治区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实施细则》(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组织人员认真研究,于2023年8月31日前反馈意见或建议。
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0951-5058495
电子邮箱:nxzjzhk@163.com
通讯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8号建设大厦4楼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2.《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实施细则》(试行)起草说明
3.《征求意见表》
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