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造价争议调解,提高纠纷解决效率,更好服务全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并在总结实践经验和调研的基础上,我厅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争议调解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并于2024年11月15日前反馈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高翔0951-5065438
电子邮箱:nxzjzdek@163.com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争议调解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反馈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