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关于印发《2008年全区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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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年全区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的通知

各市、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8年全区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8年全区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抄送: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本厅厅领导、有关处室、站办、存档(2)

附件:

2008年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根据全区建设(规划)工作会议要求,从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出发,提出2008年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及监管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以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效能,创新监管方式,狠抓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的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大力治理安全隐患,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确保安全运行。

工作目标:确保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实现 “双下降”。

工作要点:

一、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008年是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地要将隐患治理与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有效整合管理资源,紧密围绕北京“奥运会”、改革开放30周年、自治区50大庆纪念活动等重要时段,以“排查要认真、措施要有力,整治要坚决、杜绝新隐患”为总体要求,以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贯彻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情况等为治理内容,以脚手架、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和施工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为治理重点,落实责任、加强监管,遏制事故,确保安全。

二、以“两项许可”为抓手,加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和动态监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加强施工许可证的源头管理强化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开工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不予施工许可;对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建设单位要载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依法从严进行处罚;通过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强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防止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对于因为降低安全生产条件酿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强化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分级监管,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根据建设部、自治区安委会的相关规定制定全区建筑施工安全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管理办法和《宁夏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各地要突出落实政府监管主体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责任主体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台帐,实施施工现场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责任的公示制度和跟踪整改、监控制度,加大我区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的监管力度,遏制重大安全事故。

二是宁东、太阳山能源化工基地等重点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监管主体要统一认识,创造条件,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强化安全监管。

三是进一步落实“塞上农民新居”示范点施工安全的监控措施,落实市、县,乡(镇)政府对“塞上农民新居”示范点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

四、打造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建立宁夏建筑工程安全监督信息网,全面掌控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状况。进一步发挥对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全面监督管理的作用,实施与各市县层级安全联络员的联动、互动机制,构建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追究制度,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各方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利用网络、媒体等向全社会公示。

五、深入开展全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活动,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施工现场推进标准化管理,实现企业市场行为的规范化、安全管理流程的程序化、场容场貌的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促进企业建立运转有效的自我保障体系;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要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评定,确保年底达到建设厅要求的标准化工地规模;大力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召开准化示范工地现场观摩会,以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抓好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的自我安全防护能力和操作技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本地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基本操作技能。一是要促进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工程进度定期对农民工,特别是新进场、新上岗的农民工通过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知识培训。自治区建设厅将建立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把每年的“4月份”定为“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月”,促进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的制度化;二是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学习广东实施“平安卡”的经验,在我区施工企业内建立《建筑业职工(农民工)安全教育卡》,坚持对建筑业职工(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并跟踪检查。

七、严格落实监理企业的安全责任,强化监理企业的安全监管作用。各地要加强对监理企业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其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提高安全监理业务素质,增强安全监理的能力;要求监理企业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细化监理安全责任,要求监理企业把安全监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并审查施工企业相关资格、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明措施费用使用计划、现场防护、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以及督促施工单位整改事故隐患等方面充分发挥监理企业的监管作用。

八、积极宣传和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做好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结合行业特点,广泛开展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对应法》活动,增强预防和对应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要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实际,针对不同突发事件的性质、特征,分别制订和完善适用于本地区、本级别的应急预案。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到有组织、有人员、有设备、有物资、有经费保障、有演练计划。要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实战能力,做到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联得上、拉的动,高质量完成应对处置任务。

九、进一步强化建筑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强化现有安监人员的专业培训教育工作,挖掘每个人的工作潜力,提高其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中实施监管,在监管中体现服务,转变工作机制,创新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严格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狠抓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优化建筑施工安全发展环境。

十、强化监管手段,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治本之策则关键在于构建长效机制。各地要积极推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定量支付的实物量标准,形成各阶段的必须检查点,提升监管的主动性,使其成为监管人员的又一个有力的经济手段;认真开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工作,建立建筑安全危险预测和评估机制,科学评价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业绩及相应的安全生产能力,预防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