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建)字[2008]83号
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
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建设局,建管(安监)站: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执行落实。
一、各地要认真吸取山西省临汾市新塔矿业公司尾矿库溃坝特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工作,确保自治区“五十大庆”和”十一”期间及今年9一12月份生产安全。
二、各地要督促施工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对所有在建工程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督促监理单位切实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严格施工安全监理。对需要实施安全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要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现场安全员未在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各地要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巩固百日督查成果,加大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督促施工、监理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落实企业法人代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做好隐患排查第二阶段的自查工作。自查工作要有组织、有安排、有落实、有总结,并将自查情况于9月底前报当地安监机构。建设厅将于10月上旬对各地进行督查,对于自查不认真、不彻底,走过场的单位将依法严肃查处,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在企业资质复审中给予相应的处理。
二00八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安全 工作 转发 通知
抄 送:本厅厅领导、有关处室,宁夏建工集团公司,存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