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关于兑现2008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奖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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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发[2009]79号

关于兑现2008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奖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方针,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区建筑安全生产领域的稳定发展,更好的完成200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我厅的建筑施工安全指标,表彰先进。现对2008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考核兑现如下:

石嘴山市安全事故死亡控制人数2人,实际完成1人,奖励1万元。

吴忠市安全事故死亡控制人数3人,实际完成1人,奖励1.5万元。

固原市安全事故死亡控制人数2人,实际完成1人,奖励1万元。

中卫市控制指标零,奖励1.5万元。

区直管工程死亡控制人数4人,实际完成1人,奖励1.5万元。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兑现 目标奖 通知

抄 送: 本厅厅领导、有关处室、存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