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关于对近期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的通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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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发[2009]197号

关于对近期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的通报

各市、县建设局,建管(安监)站、招标办、有关企业:

现将近期发生的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及处理情况通报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分析和查找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吸取事故的教训,切实加强领导,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活动,确保全区全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发展。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2009年6月10日,由银川市兴盛达城乡实业有限公司承建,宁夏吴忠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同心县粮食局住宅小区二期工程,正在作业的塔吊,塔吊钢丝绳突然断裂,致使混凝土料斗从3米高处坠落砸在搅拌防护棚上,将防护棚下面一名施工人员砸倒,造成一起死亡一人的物体打击事故。

2、2009年7月14日,由宁夏功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宁夏现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贺兰县永胜花园一期营业房工程,一名施工人员在二层运送沙灰时,不慎坠落至一层地面,造成一起死亡一人的高处坠落事故。

3、2009年9月3日,由宁夏吉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宁夏吉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总承包,宁夏五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石嘴山市惠农区“吉运88”城市花园五期29#楼工程,在对塔吊进行顶升时,塔吊大臂折断坠落,造成一死一重伤二轻伤的起重机械伤害事故。

二、对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责任人处理情况

1、暂扣银川市兴盛达城乡实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三个月(2009年9月8日至2009年12月7日),在宁夏建筑业信用体系平台上记载不良行为记录;对宁夏吴忠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停业整顿一个月(2009年9月8日至2009年10月7日),在宁夏建筑业信用体系平台上记载不良行为记录;暂扣银川市兴盛达城乡实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赵俊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暂扣银川市兴盛达城乡实业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胡述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暂扣银川市兴盛达城乡实业有限公司项目专职安全员白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对宁夏吴忠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景立军予以警告。同心县人民政府作出对银川市兴盛达城乡实业有限公司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暂扣宁夏功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二个月(2009年7月27日至2009年9月27日),在宁夏建筑业信用体系平台上记载不良行为记录;对宁夏现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作出停业整顿一个月(2009年8月10日至2009年9月10日),在宁夏建筑业信用体系平台上记载不良行为记录;暂扣宁夏功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负责人邓月白《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暂扣宁夏功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刘占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吊销宁夏功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专职安全员张媛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停止宁夏现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张耀东执业资格三个月(2009年8月 10日至2009年11月9日)。宁夏贺兰县人民政府作出对宁夏功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作出对宁夏现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罚款5千元的行政处罚。

3、“9.3” 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参建各方责任

以上这三起事故突出暴露了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漠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上级业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精神不认真执行;事故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作业现场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单位主要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麻痹大意,措施不严,管理不力等诸多问题。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国庆节期间生产的安全工作。加大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管力度,对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必须予以停工整改,对施工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管理混乱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二00九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安全 事故 通报

抄 送:本厅厅领导、有关处室,存档(2)